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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被仝家找到的已然毒死的“狗東西”。受害人家屬供圖。
燕趙都市報駐邯鄲記者邢云實習記者楊思華
[邯鄲新聞]是狗,還是狼?近日,邯鄲邱縣6歲留守女孩明明(化名)被惡狗咬死事件再掀波瀾。按照受害方家屬的說法,經過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結果日前出爐,結果顯示,幾個送檢樣本均被鑒定為狼所有。12月18日,記者從鑒定中心復核人處證實此結果的真實性。
-受害家人苦尋48天找到嫌疑狗
“那個東西終于讓我們找到了!”時隔兩個多月,明明的叔叔仝先生給給記者打來電話說,自從孩子被咬死后,仝家沒有一刻停止對那條狗的搜尋,“我們發誓,不管付出怎樣的代價,都要找到那條惡狗!并要找到真正事主,為孩子討個公道!”
據介紹,明明的家人通過鋪設捕狗電網、投擲毒狗藥物和劃范圍搜索巡查,終于在狗傷人事件發生后的第48天,在石佛寺村田間找到已然毒死了的惡狗。
“這些日子,我們全家人著了魔一樣,聽說哪里有惡狗出沒,就拼命往哪里跑。聽說誰家的雞、鴨被咬死了,我們就開始在那附近蹲守。那個東西太聰明,白天從不出來,我們就整宿整宿的不睡覺,輪流守在我們劃定的區域里巡邏,目標只有一個,就是為了找到它。”仝先生說,因為只有找到它,才能安慰孩子在天之靈。仝先生說,目前,嫌疑狗的尸體還保存在邱縣警方處。為了辦案需要,邱縣公安局聘請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于10月、11月份就動物種屬等要求先后送檢多個樣本。
-參與鑒定的嫌疑狗就是狼
通過有關渠道,記者見到了相應的5個物證鑒定書復印件。其中,林司鑒字(1418)號論證項寫明,通過對所提取的DNA序列的檢驗、比對,受害人衣物上提取的動物毛發及嫌疑狗籠內毛發樣本的DNA保守片段序列均與狼的同源性達到99%,故送檢樣本均被鑒定為狼。
這紙鑒定書的鑒定意見為,通過對送檢樣本進行DNA序列檢驗,確定女受害人衣物上提取的動物毛發及嫌疑狗籠內毛發樣本均為同一種狼所有。
其他物證鑒定書也分別從嫌疑狗血痕及嫌疑狗可疑母親血痕樣本,確定了兩者親子關系等等。
12月18日,幾經周折,記者聯系到了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參與此次鑒定的專家,即國家林業局野生動植物刑事物證鑒定中心的黃群教授。
黃群教授表示,近日,確曾受邱縣公安局委托,對其提供的從嫌疑狗身上所提取的狗毛、狗血,在明明身上取得的狗毛、狗的唾液殘留物及嫌疑狗主家提供的狗盆內狗的唾液殘留物等多項物證進行司法鑒定,鑒定結果讓他及所有參與此事件的人都大吃一驚,咬死女孩子的“嫌疑狗”竟然是狼。對于記者提到的一些疑問,黃群教授明確說道:“本次我所參與鑒定的嫌疑狗,根本就是狼!”
-警方建議受害人走法律程序
18日下午,記者致電邱縣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對方表示,他對鑒定結果為狼的說法并不清楚,此案一開始就引起警方高度重視,且投入了大量警力,基于目前狀況定性為民事案件,建議受害人家屬走法律途徑解決。隨后,記者致電負責刑偵的一名郭姓副局長,試圖探尋鑒定結果出爐之后的警方態度,不過,其以開會為由婉拒采訪,稍后致電便無人接聽。
事件發生初始,記者曾來到事發地點,走訪中,確有村民提及“到了晚上,常聽到像狼嚎叫的聲音”,部分村民家的雞、鴨也被咬死。
據了解,事發地邱縣石佛村屬于冀南平原,并非山區、草原地帶,存在野生狼的可能性極小,因此,有村民甚至大膽推測,懷疑可能有人在偷偷養狼。
記者注意到,前述物證鑒定報告中,提及鑒定過程中曾對明明身上的動物毛發樣本、嫌疑狗籠內毛發樣本進行鑒定,其鑒定結果為“所檢驗出的STR基因座的基因型相同”,也就是說是一只動物所為。那么,這條鑒定為狼的動物從何而來?記者致電上述嫌疑狗籠的所有人,對方予以堅決否認并掛斷電話,稍后另一女子回電稱外界懷疑系誹謗行為。至此,囿于目前權威信息所限,因而尚不得而知。
“狗東西”局部。受害人家屬供圖。
◎相關鏈接
-事件回放:
咬死女孩兒慘不忍睹
百余警察晝夜搜捕咬人"狗"
9月8日,邱縣邱城鎮石佛寺村發生惡狗咬人事件。是日上午,奶奶帶著孫女明明(化名)和哥哥到村外農田里忙活,老人去地里摘花,明明和哥哥則在田間路上玩耍。
10時20分許,不知從哪里跑來一條惡狗將明明撲倒,使勁兒撕咬明明的頸部、頭部等部位,轉瞬間,身上到處是咬抓傷,起初還能發出呼救,但很快便沒了動靜,“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看到身形龐大的惡狗發瘋般地撕咬著孫女,奶奶下意識地抓起手中的物品向狗打去,奮力將明明從惡狗口中搶奪下來……待大人和村民聞訊趕到現場,孩子已經奄奄一息。而那條肇事的惡狗,則鉆進棉花地里逃之夭夭,很快沒了蹤影。
醫護人員到場后,孩子已無生命跡象。
事件發生后,當地公安機關很快出動警力100多人,在方圓100公里的區域盡可能組織人力參與圍堵,可是農田種滿棉花等農作物,時至中秋,棉花、玉米影響人們的視線,阻絆腳步,而惡狗卻游蕩自如,幾次合擊都沒能將其捕獲。眾多村民也參與到了圍堵惡狗,期間,警方甚至帶上了獵槍。
事發地石佛寺村是典型的冀南平原村落,屬邱城鎮管轄。農田里多種棉花、玉米等農作物??墒牵瑫r至中秋,棉花、玉米影響人們的視線,阻絆腳步,而惡狗卻游蕩自如,幾次合擊都沒能將其捕獲。
隨后,一連數日,以石佛寺村為中心,沿途道路隨處可見手拿棍棒的打狗人員,或結伴蹲守,或來回巡邏。棉花地深,視線受阻,很便于惡狗逃竄,因此警民幾次圍堵,其間雖然擊打到了惡狗,但始終沒有把惡狗擊斃。本報就此第一時間予以關注,并連續追蹤報道,諸多媒體跟進。這起惡性事件在網絡坊間引起強烈反響。
◎相關: -狼這玩意兒也能家養?
咬死孩子居然是狼?“狼行千里吃人”,平原里怎么突然就出現了狼?
確實令人難以置信,但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就這么發生了。其實,搜羅關于居民豢養狼崽的信息,并不為奇。明明是狼,為什么非要弄來當成寵物狗來養,或者用來看家護院呢?
18日,記者通過網絡搜索關于養狼信息,出人意料的是,這種公開詢問何處買狼的信息并不鮮見。據了解,狼是野生動物,不能隨意飼養。而飼養狼這樣的動物,必須有當地林業部門開具的“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許可證”,這樣的證明通常需要一定的飼養條件才給辦,但顯然,在普通居民家里養狼是不允許的。
此外,邯鄲市一位律師認為,司法實踐中,國家禁止飼養野生動物或烈性犬傷人案件,除少數屬于直接故意外,多數案件屬于間接故意。作為飼養主人,對私自飼養的狼或烈性犬的習性應該是非常了解的。嫌疑養狼主人應該預見自己所養狼脫離自己控制可能發生致人傷亡的危害結果,卻沒有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消除危害,可見嫌疑狼主人危害公共安全是持放任態度的,應屬間接故意。
如果主人不能讓飼養動物在一個絕對封閉安全的環境下,而是使其脫離自己的控制,則這種行為本身就對社會造成了潛在的、現實性的威脅,而這種威脅是對不特定的多數人而言的,如對狗旁邊玩耍的孩童、路人等都有潛在的人身威脅。具體而言,飼養人涉嫌觸犯《刑法》第114條、115條的規定,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畢竟,悲劇背后實質是人禍,唯有加大懲處,民刑共濟才能勒住韁繩,減少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