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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從源頭上減少涉訴矛盾糾紛,使案件真正做到案結事了,峰峰礦區法院“三個堅持”,反向引導促進原審裁判質量的提高,實現了零上訪、零上訴的目標。
一是堅持“全面閱卷”。在接到案件后,法官認真閱讀案卷,全面分析與案卷有關的因素,查清案件事實并查閱相關與案卷有關的資料,了解案件糾紛的起因,做到吃透案情,認真細致查找案件癥結所在。
二是堅持“每案必談”。在庭審過程中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給雙方當事人平等表達訴求的機會,讓雙方當事人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力爭讓事實還原真相。
三是堅持“公開聽證”。
對有新證據的案件、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以及群體性案件,堅持合議庭集體聽證,必要時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律師代表、基層組織參與旁聽,保障社會公眾的知情權,實現了依法公開公正審理,提高法院公信力。
暢通新媒體時代輿論監督的鏈接線,推進陽光司法
人民法院從事著社會矛盾焦點問題判定是非曲直的工作,所以必然成為網絡輿論關注的焦點。在全媒體時代,法院輿情呈現出突發性強、擴散迅速、敏感度高、持續性強、可控度難等特點。
法院的公開程度不夠,就會引起猜測、懷疑和誤解,甚至給法院工作造成被動。當前一些司法個案之所以受到輿論關注,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就是由于案件信息不公開、不透明引起的。對于法院工作,現在不是公開不公開的問題,而是必須要公開,且必須要做好的問題。只有這樣,才能樹立公開透明的良好形象,增進廣大群眾對法院工作的認同。
司法公開是促進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個抓手。只有主動揭開審判工作的神秘面紗,把它放到陽光下接受公眾的檢視,才能減少暗箱操作空間,確保審判權規范運行,從而消除公眾的顧慮和疑惑,促進司法公信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