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副教授談“不打工”男子:當網紅去塑造 恐誤導年輕群體
中新網南寧4月21日電 (黃譯銳 陳沿佑)因“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都不可能打工”言論而走紅網絡的男子周某某,近日于廣西柳州市刑滿釋放。周某某出獄當天,就有數十家網紅經紀公司欲與其簽約,針對這一現象,社會學副教授緱文學認為:將其當網紅去塑造,恐會誤導年輕人或有相似經歷的群體。
4月18日,周某某出獄當天,到場的除了家人,還有數十家網紅經紀公司。200萬簽約合作、綜合開發、直播提成……網紅經紀公司開出各種優厚的條件,欲與其當面簽約。然而人們并沒有在現場見到周某某,監獄方面表示,考慮到疫情防控,他已于當天早上6點30分左右由戶籍地司法所接回廣西南寧。
針對網紅經紀公司爭搶“不打工”男的現象,記者電話采訪了廣西大學社會學博士、副教授緱文學,他表示對網紅經紀公司欲簽約周某這種現象并不提倡,這種行為目的就是要引發互聯網的關注,以此吸引流量。目前在互聯網上有很多人把周某稱為“領袖”,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很可能會因獵奇心理模仿、跟隨周某某曾經的腳步。如有這種情況發生,勢必會對是非觀念不成熟的青少年產生不可估量的影響。
緱文學說:“如果把他捧為網紅,或者當成網友口中的‘精神領袖’去塑造,這將是一件極可怕的事情。”若網紅經紀公司只是簡單地為了盈利、迎合部分群體的心理需求而大肆推廣這樣的網紅,這種行為還會給年輕人以及有相似經歷的群體帶去負面影響——難道違法也能賺錢?違法也能夠成為網紅、明星嗎?緱文學直言:導致一些人價值觀的扭曲,這才是最令人擔心的。
早在前幾年,周某某就憑借雷人言論、造型走紅。2016年夏天,一段周某某2012年接受媒體采訪的視頻突然在網絡上躥紅——一頭凌亂的卷發,一副無所謂的表情,一只戴著手銬掛在墻上的手,組合成了網友們熱傳的畫面。據當地媒體報道,此前周某某曾三次因犯盜竊罪被判刑,2016年又因伙同他人盜竊搶劫電動車,被判刑四年六個月。直到近日出獄,他又一次進入到公眾視野引起廣泛熱議。
警方介紹,2015年10月19日,周某某因涉嫌犯盜竊罪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刑事拘留。11月25日,被南寧市公安局青秀分局執行逮捕。2016年9月19日,經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檢察院審訊后,判處周某某搶劫罪與盜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10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8日止)。
如今,周某某已經回到南寧市家中,與家人團聚。談及未來的規劃,他直言,很后悔當初的所作所為,這幾年的經歷就像一場夢,現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好好陪家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