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發現該“流浪人員”。警方供圖
中新網杭州4月8日電(記者 張斌 實習生 胡丁于 通訊員 胡學軍 劉文逸)杭州下城警方8日公布一起警情稱,警方日前在救助一名在街頭吐血的流浪人員時,發現其涉嫌一起21年前發生在貴州的命案,目前該嫌疑人已被貴州警方帶回。
杭州下城警方介紹,今年1月17日,有市民在杭州某路口見一流浪漢吐血,報警求助。接警后,下城區公安分局武林派出所民警王堅在現場了解到,該流浪人員稱自己名叫“龍江”,是貴州省凱里市人,患有肺結核。由于“龍江”沒有身份證,也無法提供有效身份信息,警方進行登記后,將“龍江”送往醫院先行接受治療。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警方供圖
3月13日,武林派出所接到求助信息:民政救助機構在幫“龍江”尋找家人時,“龍江”提供的戶籍所在地答復稱,當地并沒有“龍江”的信息。當日,民警到醫院找到仍在接受治療的“龍江”,詢問其情況。
“龍江”自稱,家里只剩他一個人。當民警追問“龍江”父母、兄妹的姓名時,“龍江”開始躲避民警的視線,并含糊其辭,表示并不記得相關信息,包括自己的身份證號。同時,“龍江”的照片與錄音也被發送到貴州當地公安。警方最終在貴州黃平縣找到“龍江”的真實身份信息。
警方介紹,“龍江”的真名為楊某某,是貴州黃平縣人。他隱瞞身份的原因是自己身上背負著一件發生在21年前的命案:1999年1月某日,楊某某喝醉后與同村人發生爭執,爭吵間,他拿出刀捅傷對方致其死亡。第二天,得知對方死訊后,楊某某逃走,從此開始在全國各地乞討、撿破爛為生。2003年,楊某某輾轉來到杭州,以撿破爛為生,直到被民警發現其真實身份。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對自己1999年在貴州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供認不諱,現已被貴州黃平縣公安局帶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