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
問:近日,荷蘭、比利時等部分歐洲國家媒體報道稱,從中國購買的口罩不合格,存在質量問題。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答:關于荷蘭媒體稱口罩存在質量問題,根據中方有關部門初步調查了解,那批口罩是荷蘭代理商自己采購的, 中方企業發貨前已告知荷方此批口罩為非醫用口罩,出口報關手續也是以“非醫用口罩”名義履行的。
在當前全球抗疫形勢下, 中方急各國之所急,克服自身困難,有些企業加班加點,夜以繼日,積極為國際社會提供各種防疫物資。我們一貫高度重視出口產品質量。
中方有關部門剛剛出臺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要求有關醫療物資出口企業在向海關報關時,必須提供書面或電子聲明,承諾出口產品已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
口罩分為不同的防護標準和等級,也有日用防護和專業醫用之分。當前,各國急需防疫物資,我們善意提醒使用方在購買和使用之前仔細核對產品用途和使用說明,以及是否符合采購方的使用標準,避免急中出錯,誤將非醫用口罩配用于醫用。
個別媒體在未弄清事實之前, 炒作所謂的中國產品質量問題,是不負責任、我希望他們不是別有用心的,因為這樣做不利于國際抗疫合作。
商務部
4月2日,商務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商務部外貿司二級巡視員(副司級)劉長于就荷蘭媒體報道從中國進口的口罩出現質量問題做出回應。
3月28日荷蘭一些媒體報道稱,荷蘭從中國購買的60余萬只口罩存在質量問題,被衛生部全部召回。
劉長于透露說,商務部注意到荷蘭媒體相關報道,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向地方商務主管部門、相關出口企業進行多方核實。
劉長于說,“根據有關材料,我們了解到,荷蘭公司向我相關企業采購的這批口罩為個人防護用的非醫療用口罩。有關企業出口時也做了說明。非醫用口罩不能用于醫療用途,也不能用于在重癥監護室工作的醫護人員。”
劉長于表示,中國政府一貫高度重視醫療物資質量安全,對相關產品實行嚴格管理。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為進一步加強醫療物資出口質量監管,規范出口秩序,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藥監局發布公告,相關醫療產品出口必須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
劉長于也強調說:“我們希望國外采購方選擇在我國藥監部門注冊的產品供應商,并在產品使用前進行相應的質量檢驗,嚴格按照產品適用范圍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如在采購和使用中出現有關問題,建議雙方企業按商業化原則妥善協商解決。”
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