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4月2日電 (陳杭)一坦桑尼亞籍男子不配合社區疫情防控措施。北京警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已對該人作出行政處罰,限期出境。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潘緒宏2日在發布會上提到以上內容。
當前,北京市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但境外疫情輸入風險依然嚴峻。北京警方持續加強“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各項措施,近日,連續查處多名違反防疫規定的入境進京人員。
3月27日、28日,朝陽公安分局潘家園派出所接社區防疫工作人員報警和網民反映,一坦桑尼亞籍男子不配合社區疫情防控措施。警方經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已對該人作出行政處罰,限期出境。
3月11日,北京市某公司員工解某軍(男,29歲)從北京乘飛機,經深圳中轉前往澳門,14日返京,后又自駕往返唐山會友。其出境、入境及返京情況,均未向社區和所在單位報告,未按規定隔離觀察。
3月16日,北京市某公司員工殷某(男,32歲)從北京乘飛機,經珠海中轉前往澳門,17日返京,未向社區及單位報告,未按規定隔離觀察,多次外出,并在社區民警詢問時,謊稱僅去過深圳,故意隱瞞出入境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東城、石景山公安分局已分別對解某軍、殷某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目前,二人正在指定地點集中隔離,待通過醫學觀察后執行拘留。
潘緒宏指出,疫情防控成果來之不易,需要倍加珍惜、并肩攜手、向心發力,共同筑牢健康安全防線。
潘緒宏提示,戰“疫”尚未全勝,決不可懈怠放松,所有入境進京人員,均應嚴格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對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警方將一視同仁,依法追究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