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浙江省溫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布公告,溫州市決定自2月1日24時起至2月8日24時,在全市范圍實行出行管控措施。
一、嚴格控制村(居)民出行。全市每戶家庭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出門采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外,原則上不要外出。
二、所有黨員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戚,帶動朋友、鄰里,協助村居工作人員勸導村(居)民按要求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聚集。
三、對拒不聽從村(居)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要加大打擊力度。凡發現黨員干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紀檢監察機關要嚴肅問責。
四、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加強對本單位干部職工的宣傳教育和監督管理工作,全市干部職工要帶頭執行人員出行管控措施。
五、各地、各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群眾減少外出活動,全面動員群眾自覺居家,以更大范圍切斷病毒傳播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