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農村貧困人口累計減少超過9000萬人。截至2019年末,全國農村貧困人口從2012年末的9899萬人減少至551萬人,累計減少9348萬人;貧困發生率從2012年的10.2%下降至0.6%,累計下降9.6個百分點。
“2019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精準扶貧方略,扎實推進脫貧攻堅,扶貧工作力度、深度和精準度都達到了新的水平,為2020年如期實現打贏脫貧攻堅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打下了堅實基礎。”國家統計局住戶調查辦公室主任方曉丹表示。
據國家統計局全國農村貧困監測調查,分三大區域看,2019年末農村貧困人口均減少,減貧速度均超上年。西部地區農村貧困人口323萬人,比上年減少593萬人;中部地區農村貧困人口181萬人,比上年減少416萬人;東部地區農村貧困人口47萬人,比上年減少100萬人。
分省看,2019年各省份貧困發生率普遍下降至2.2%及以下。其中,貧困發生率在1%-2.2%的省份有7個,包括廣西、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貧困發生率在0.5%-1%的省份有7個,包括山西、吉林、河南、湖南、四川、陜西、寧夏。
2019年,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67元,比上年名義增長11.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8.0%;名義增速和實際增速分別比全國農村高1.9和1.8個百分點。工資、轉移、財產三項收入增速均快于全國農村居民該項收入增速。
數據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實際增速比全國農村高2.2個百分點。2013年至2019年,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別為16.6%、12.7%、11.7%、10.4%、10.5%、10.6%、11.5%,年均名義增長12.0%,扣除價格因素,年均實際增長9.7%,實際增速比全國農村平均增速高2.2個百分點。2019年,貧困地區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全國農村平均水平的72.2%,比2012年提高10.1個百分點,與全國農村平均水平的差距進一步縮小。(記者 張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