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重慶發布 通報了關于對渝北保時捷女車主李月及其丈夫童小華調查處理有關情況。
近日,渝北保時捷女車主交通違法糾紛一事引發公眾關注,網友質疑女車主李月家庭背景、收入來源、交通違法處理等背后有“貓膩”。重慶市公安局責成渝北區公安分局成立調查組深入調查,本著對事實、對公眾、對當事人高度負責的態度,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對李月及其丈夫渝北區公安分局石船派出所所長童小華有關情況進行了調查?,F將調查處理情況予以通報:
一、李月、童小華家庭基本情況
李月,重慶渝北人,1974年11月出生,初中學歷,無固定職業。
童小華,重慶渝北人,1973年10月出生,在職大學學歷,1997年7月參加公安工作,曾任渝北區公安分局石船派出所所長(正科職)。
李月、童小華均出身渝北區農村家庭,二人經童小華同事介紹相識,于1998年12月結婚,育有一女(學生)。
二、李月、童小華家庭財產情況
網傳李月住800萬別墅,開2輛套牌保時捷豪車,調查組對李月、童小華家庭房產、車輛等財產情況進行了核查:
房產方面。李月、童小華家庭名下現有房產2處。一處是現居住商品房,位于渝北區高巖路山語間小區,物業形態為花園洋房,建筑面積108.07平方米,2010年4月購入(總價50萬,首付15萬,按揭20年)。另一處是位于兩江新區禮嘉街道的童小華父親的拆遷安置房(過戶在童小華名下),建筑面積42.96平方米。
另有過往房產3處,一是渝北區飛湖路一農貿市場攤位,建筑面積6.1平方米,2002年以2.7萬元購入,2008年以4萬元出售;二是渝北區福暢路一團購房,建筑面積122平方米,2009年以29萬元購入,2015年以66萬元出售,后用于購買保時捷轎車;三是渝北區仙桃街道一商品房,建筑面積54.63平方米,2017年以51萬元購入,2018年以52萬元出售。
車輛方面。李月、童小華家庭名下現有轎車2輛,一是保時捷WPOAA298凱門B5轎車,系2016年3月李月從二手車市場以63.6萬元價格購買的三手車(原新車價格為76萬元),先后于2017年4月5日、2019年3月18日在車管所領取了檢驗合格標志。2018年2月,李月向車管所申請變更登記將車身顏色由灰色變更為紅色(網傳灰色、紅色2輛保時捷轎車實際為同一輛車)。二是華晨寶馬BMW525Li轎車,2015年4月按揭購入(首付21萬、按揭3年還款),總價41.87萬元。
經查,李月、童小華家庭名下無企業注冊登記,無理財產品、基金、股票。
三、李月保時捷轎車交通違法處理核查情況
駕駛證記分周期為12個月,自駕駛證領取之日起計算。李月駕駛證記分周期為每年1月28日至次年1月27日。調查組經查詢系統、調閱相關資料、詢問交通違法處理相關人員,查明李月的保時捷轎車自2016年3月購買過戶至今,在4個記分周期內共有29條交通違法記錄,其中闖紅燈1條,無超速違法記錄,均已處理。對于視頻中曾自稱“紅燈從來都是闖、打個電話全部改”,李月在被詢問中表示“就是虛榮心,信口開河” 。
2016年記分周期(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共有12條交通違法,罰款2000元、記35分。其中,李月本人處理了2條,罰款1200元、記18分(2016年4月19日,李月因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上路行駛,被罰款200元、記12分、扣留駕駛證。6月6日至6月16日,李月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學習后考試合格,領回駕駛證);李月朋友王某某、劉某某、葉某某3人處理了10條,記17分,罰款800元。
2017年記分周期(2017年1月28日至2018年1月27日),共有7條交通違法,罰款1000元、記14分。其中,李月本人處理了6條,罰款800元、記11分;李月朋友劉某處理了1條,罰款200元、記3分。
2018年記分周期(2018年1月28日至2019年1月27日),共有1條交通違法,罰款200元、記2分,由李月本人處理。
2019年記分周期(2019年1月28日至2020年1月27日),已有9條交通違法,罰款1450元、記13分,均由李月本人處理。其中2019年7月30日,李月違法掉頭,被罰款200元;戴寬沿帽、穿高跟鞋駕駛,被記2分、罰款50元。因記分超過12分,被扣留駕駛證。
目前,交通違法處理均使用全國統一的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該平臺每條信息的錄入、修改、撤銷均有記錄。經調查,李月名下的保時捷轎車渝DB9039相關信息無修改或撤銷情況。
四、李月從業情況
李月初中畢業后在家務農,1993年5月前往云南昆明、四川成都等地打工,從事旅游公司機票代售等工作。1997年7月回渝北后,與親屬合伙租賃2輛貨車從事河沙水泥運輸等業務。2006年以來,李月開始與朋友程某某、張某某、田某某、戴某某、張某等人合伙,承接工程分包業務,根據出資額分紅,先后參與了8個工程項目(2個土石方工程、2個土石方及附屬設施工程、2個附屬設施工程、1個房屋建筑工程、1個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其中5個系民營企業工程項目,3個系國有工程項目。其中,2006年4月渝北繞城二環路1個土石方工程、2017年10月渝北區玉峰山鎮2個土石方及附屬設施工程、2018年10月渝北區玉峰山鎮2個附屬設施工程等5個項目已結算,李月共獲利51萬元;2007年10月渝北區龍頭寺一小區1個房屋建筑工程,李月因資金問題中途解除承包協議,未獲利;2017年12月北碚區1個農村公路改造工程,工程已決算,尚未分紅;2018年12月渝北區王家街道1個土石方工程,正洽談中,尚未進場。
經調查,李月參與的工程項目合伙人程某某、田某某、戴某某、張某某、張某無犯罪前科、無涉黑涉惡情況。
五、網絡關注的其他信息核查情況
(一)關于網傳李月乘坐綠色吉普自由俠轎車情況。7月30日,有網友拍攝李月乘坐綠色吉普自由俠轎車進入渝北區公安分局雙龍派出所。經查,該車輛系李月朋友所有,李月礙于所駕保時捷車輛被圍觀拍攝,由其朋友駕駛綠色吉普自由俠轎車送其前往派出所調解處理。
(二)關于網傳與李月發生沖突的男司機楊某遭人半夜敲門、受到對方威脅核查情況。經調查,楊某在2019年7月30日晚21時許曾聽到2聲敲門,無深夜敲門情況,也未受到過威脅。
六、對童小華的調查處理情況
8月1日,渝北區公安分局黨委依規對童小華作出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的決定。調查發現,童小華在擔任渝北區公安分局石船派出所所長期間涉嫌其他違紀問題,經渝北區公安分局黨委研究決定,免去其所長職務,對其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