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關于網傳《薛公嶺服務區:服務區工作人員拍攝交警執法過程被拘留》的情況通報。山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微信公眾號截圖
拍攝交警執法過程被拘留?高速交警:屬暴力阻礙依法執行職務行為
中新網太原7月5日電 (楊靜)近日,一則《薛公嶺服務區:服務區工作人員拍攝交警執法過程被拘留》的視頻報道引發社會關注,山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5日發布情況通報,經該大隊調查核實,服務區工作人員被拘留的原因是暴力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
2019年6月29日11時30分許,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民警王某和辛某在轄區山西省呂梁市薛公嶺服務區對一貨車進行檢查時,服務區加水員張某一直拿手機對民警執法行為進行拍攝,且張某為了拍攝,多次從兩輛半掛車的縫隙間橫穿,其行為非常危險。
出于對其安全考慮,也避免因其近距離拍攝行為影響正常執法工作,民警王某隨即對張某進行了口頭警告,責令其離開兩車之間,離執法現場遠一點。張某不但未聽從民警指令反而用其左手擊打民警王某的右手,因其行為已經構成“涉嫌阻礙執行職務違法行為”。
之后,民警口頭傳喚張某要求其到公安機關接受詢問,張某卻以“交警沒有這個資格”為由拒絕民警口頭傳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之規定,民警依法對張某采取了強制傳喚措施。在強制傳喚過程中,該服務區副經理劉某糾集工作人員車某父子以拉扯民警、多次關閉警車車門、搶奪民警警棍等方式,阻止民警將張某帶離現場。當日12時30分許,增援民警到達后,將阻礙執行職務的張某、劉某、車某父子帶回大隊。
經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調查核實,服務區工作人員被拘留的原因是暴力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山西省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微信公眾號截圖
高速交警表示,在整個執法過程中民警從未阻止過服務區工作人員拍攝行為,僅要求其離開危險地點,與執法現場保持距離。此外,民警從未說過禁止拍攝之類的話語,反而在制服嫌疑人的過程中反復強調“歡迎拍攝,歡迎監督”。
目前,山西省呂梁市離石區公安局依法對張某、劉某、車某阻礙人民警察執行職務的行為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