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11月20日電 (楊槐柳 黃赤橙 王旭東 徐金波)一年前,武漢某高校大一新生小楊在“夢想分期”借貸公司借款4000元后,被該公司以各種理由收取手續費、逾期費,甚至被介紹到其他公司“轉貸”,短短兩個月債務就變成了5萬元。為逼迫小楊還錢,這些借貸公司動用各種“軟暴力”,甚至還跑到小楊老家“潑油漆”討債。
圖為,形形色色的校園貸 王旭東 攝
武漢警方接到舉報,調查發現“夢想分期”等公司打著校園貸的幌子,實際干著敲詐勒索的勾當,與小楊經歷類似的受害者還有十余名。在掌握充足證據后,警方將這伙不法分子一網打盡。近日,當地人民法院對龔某、何某等5人惡勢力犯罪團伙案做出一審判決,5人被分別判處11個月至3年不等有期徒刑。
龔某與何某相識于2015年,兩人都曾在借貸公司工作過,并經常有業務往來。2017年7月,龔、何二人在未取得任何放貸資質的情況下,合伙租下廣埠屯某寫字樓的一間辦公室,以“夢想分期”為公司名開展校園貸款業務。兩人商定由龔某負責放款、收款;何某負責在校園內貼廣告和催收,貸款對象大都為大學一、二年級非本市戶籍的統招類學生。
貸款學生找到“夢想分期”后,龔、何二人先是學生讓學生簽訂“夢想分期”貸款合同。學生貸款到手后,他們再以各種理由肆意認定學生逾期、違約,并讓馬仔余某、趙某到寢室找到學生并將他們帶回公司。龔某、何某則通過哄騙、恐嚇的方式讓學生立即歸還本金和高額利息,并強行收取“催收費”、“中介費”等各種名目的費用,否則不讓學生離開公司。
辦案民警介紹,當學生表示無力還款的時候,龔某就會叫來另一校園貸公司的負責人汪某,迫使學生向他借款來償還自己的債務,汪某放貸時也會收取高額的“手續費”。
接到小楊的舉報后,武漢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李義龍專門組織研究案情,并成立以經偵支隊牽頭的專案組,對該案展開偵查。2017年12月20日,專案組民警趕到“夢想分期”校園貸的辦公地點,控制主要嫌疑人龔某。得知龔某被抓后,何某等其他嫌疑人望風逃竄,專案組牢牢盯住團伙成員的動向,先后奔赴荊門、杭州、上海開展抓捕工作,截至2018年8月2日,該案的主要嫌疑人全部被追抓到案。
圖為,該案宣判現場 王旭東 攝
民警在偵查中發現,龔、何等嫌疑人作案時手段隱蔽。他們與受害人都簽有正式合同,但當中有諸多陷阱,巧立各種收費名目,且合同一式一份,簽完后就被“公司”收回存放。如果有受害學生報警,他們就拿出合同堅稱這是普通債務糾紛。也有的學生被催收欠債時反而產生自己違反合同的錯覺,不敢報警。這個作案團伙催收債務時,不使用捆綁、毆打、非法拘禁等暴力方式,而是通過言語威脅、聚眾造勢等軟暴力,對借款人形成心理壓迫與恫嚇。
由于大學生涉世未深,龔、何二人屢屢得手,馬仔趙某、余某也愈發囂張,有時跑到學生家里催收,甚至與學生家長起沖突。在要不到錢的時候,他們還會用紅油漆在學生家門口寫字,讓他們“欠債還錢”。受害學生和家長對于龔、何等人的行為深惡痛絕。
為不讓嫌疑人逃脫法律的制裁,專案組下足了功夫。該案在偵查之初以非法經營立案,但隨著偵查的深入,龔、何等人涉嫌敲詐勒索的特征越來越明顯。在武漢市公安局法制部門的指導下,專案組積極與檢察院溝通,最終使該案成為該市首例以敲詐勒索罪追究法律責任的“校園貸”案件。
2018年11月12日,該案在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龔某、何某、余某、趙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要挾手段,多次勒索他人財物,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屬共同犯罪。本案中,龔某、何某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應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被告人龔某、何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趙某、余某和汪某被判處11個月到兩年不等有期徒刑。
武漢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警方正以此為契機,對“校園貸”易于藏身的重點地區加強清理整頓,大力推進平安校園建設,對于侵害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同時提醒廣大師生,要主動抵制“校園貸”,發現可疑人員和相關線索要盡快向公安機關舉報,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