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之聲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合租是現在很多年輕人的選擇。除了生活中能有個伴兒,更能分攤房租,大大減輕自己的經濟壓力。但是,居住生活的房子里多了一個人,多出來的就只會是實惠和便利嗎?這兩天,一名19歲貴州女孩的微博突然引爆網絡,她的合租女室友深夜帶回來3名男子,因不堪吵鬧,這名貴州女孩提出抗議,卻被室友及三名男子砍傷。面對無法恢復的容貌和近兩萬元的醫藥費,貴州女孩一度試圖自殺,但在一個多月的時間里,警方一直沒有采取實質行動。
微博的迅速發酵只進行了一天,昨天,貴陽警方就把四名涉案人全都抓獲。事件之所以引發高度關注,恐怕因為現在這么多人都在合租,怎么去限制室友的行為?如果室友半夜帶回三名男子,就真的無計可施嗎?
貴州女子朋友圈招室友,不堪室友帶三男吵鬧被砍
這條發在4月23號凌晨的微博,是19歲的劉雪琪發的。但實際上,這個噩夢開始于3月15號。“左臉被砍兩刀,縫了200多針”“傷口能看見下頜骨”“警察只叫我在家等”…… 這些描述,配上劉雪琪微博中受傷前青春靚麗的照片,引起了大量網友的轉發,事件迅速進入公眾視線。
在接受封面新聞采訪時,劉雪琪說,她通過微信朋友圈發布了合租信息,一個叫張玉柔的女子成為了她的合租室友,一起分擔貴陽南明區這處出租房每月1900元的房租。兩人一直算是相安無事,直到3月15號凌晨4點左右,室友張玉柔帶回來了三名男子。
劉雪琪回憶:這些人進來就抱著酒,在那大吵大鬧,還做東西吃,說話聲音非常大。劉雪琪就讓他們說話小聲一點,因為她第二天一早還要去工作。然后這四個人就直接沖到他的房間里面,開始打人。
由于張玉柔等四人剛在廚房做了飯,刀還沒有收起來。緊接著,拳打就變成了刀砍。劉雪琪說,其中一個男的拿著刀對著她脖子的大動脈,她就用右手把刀推開了。這激怒了那名男子,他直接拿著刀把劉雪琪控制在客廳的墻壁上,狠狠地砍了她的臉兩刀,并威脅拽住他的劉雪琪說,再不放手的話,就把她的手砍斷。隨后,四個人帶著菜刀一起逃跑。
根據貴州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司法鑒定,劉雪琪的傷情被鑒定為輕傷二級。劉雪琪說,醫生告訴她沒有辦法恢復到以前的容貌。她的下巴已經被砍到神經,已經能看見下頜骨的骨頭了。
報警后一個月毫無進展,發微博僅一天全數到案
構成輕傷,就意味著構成刑事案件。這時,是3月15號凌晨4點40分左右。5點,劉雪琪報警。案情本身看來并不復雜,那為什么劉雪琪一個多月后突然通過微博發聲呢?劉雪琪說,報警之后的經歷,反而成了她的第二個困境。首先,警察一個多小時也沒有到現場,劉雪琪帶著傷去派出所錄了口供。接受采訪時距離事發已一個多月,劉雪琪沒有得到任何回復,案件也沒有任何進展。劉雪琪說,當時那個女生甚至都已經到派出所去了,但民警給她錄了一下口供,就把人放走了。
直到前天微博發出前,劉雪琪還又找了接警的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花果園派出所一次,又是無功而返。她說給民警打電話后,民警的態度非常惡劣,說“你這個案子,現在我們已經去抓人了,你要是不滿意的話,你要是不爽的話,你可以去投訴我們。”劉雪琪告訴記者,她聽到這些話的時候,覺得臉上的傷已經不是最痛的了,讓她最傷心最難過的就是警察的冷漠,還有他們那個態度。
無奈之下,劉雪琪決定通過微博向公眾尋求幫助。這條微博迅速登上了熱門,閱讀量200多萬,轉發評論近兩萬。僅僅一天后,貴陽市公安局南明分局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昨天(24號)下午1點,四名涉案人安某、甘某、黎某、張某已經全部到案。
微博發了,人抓了。那么,在3月15號事發、劉雪琪報警至今的一個月零九天當中,警方在忙些什么呢?既然已經構成刑事案件,那么派出所最初為什么讓嫌疑人張玉柔離開?昨天下午,記者致電花果園派出所,但值班人員聽說是記者后,就匆忙掛斷了電話。記者隨后致電花果園派出所的上級單位南明分局,值班人員表示關于此事的最新情況她也不掌握,提供了一個負責宣傳的負責人的聯系方式。但截至發稿前,這個電話一直無人接聽。南明分局也并沒有對其微博下網友們的提問做出回應,只是在微博中表示,該案正在進一步依法辦理之中。
拿什么去規范你,這個也有我房間鑰匙的人?
合租,確實省了錢,但也增加了更多不確定因素。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介紹,現在的制式合租合同當中大多會約定一間房的最大居住人數,不能像本案中的張玉柔一樣半夜帶回三個男人。記者在網上查看了多份合租房制式合同,都有類似“一方要增加入住人數,必須征得另一方同意”“朋友來訪僅限同性”“超過兩人來訪必須提前告知”這樣的條款。
但張大偉說,實際操作中很難實現,很多糾紛中即使有合同的約束,但事實很難確定。像男朋友女朋友,或者帶一些人回來是屬于常住還是臨時入住?是屬于交友還是居住?這點,在租賃市場還沒有很明確的合同規范和執行條件。有可能她希望只找一個單身女性,這個女性在簽合同時有可能是單身的,但是簽完合同她因為感情生活有什么變動之類的,出現了多一個人的現象。這種情況,目前市場范圍來說,很難解決。
張大偉坦承,限于合租這個行為本身帶來的人員流動性,隱患天然存在。很難僅靠一紙君子合同來保障人身安全。尤其是當租戶是通過朋友圈這種方法找來的并不熟悉的室友時。盡量穩妥的做法,還是盡量選擇知根知底的、熟悉的人合租為好。因為畢竟很難通過簡單的一紙合同來完全約束一方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