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某生前留下的遺書。 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段彥超
2017年12月22日早晨,河南鄭州龍湖一中(鄭州一中西校區)高一學生魏某某從宿舍八樓墜樓身亡。2018年1月4日,鄭州滎陽市公安局民警向澎湃新聞確認,事發前一晚,魏某某因班主任查寢時發現宿舍門被反鎖遭罰站;警方已排除刑事案件。
事發前夜曾被班主任罰站
魏某某系鄭州人,2001年10月底出生。
學校宿舍監控視頻顯示,2017年12月22日零時17分,班主任楊某某在7樓查寢,敲魏某某所住宿舍的門,沒有開。17分37秒,魏某某開門出來,被罰站到門口。楊某某進去查寢,后到其他宿舍,魏某某繼續罰站。七八分鐘后,楊某某帶著魏某某離開,坐電梯到8樓。魏某某神情、步態自然。在8樓樓道,兩人停留約一兩分鐘,疑似有交流,但動作姿態沒有異常。楊某某有往樓道兩頭張望。隨后,楊某某帶魏某某坐電梯回到7樓,在電梯里楊某某有簡單講話;12月22日6時48分,魏某某走步梯上到8樓,進入活動室,再也沒有出來。
魏某某的表哥劉哲(化名)向澎湃新聞稱,表弟是從活動室陽臺墜樓,落到樓后的草地上,警方提取了腳印。劉哲說,因為宿舍樓前后門是封閉的,學生一般都是走宿舍樓二樓連接教學區的天橋穿過馬路去上課,因此將近8時左右,表弟才被人發現。
魏某某從8樓跳下,經搶救無效死亡。
通話記錄顯示,8時40分左右,魏某某的母親接到120的第一個電話,但她當時在廚房,沒有接到。9時14分,班主任楊某某第一次給她打電話,她也沒接到。9時33分,她接到了楊某某的電話。
“說我表弟在搶救,快不行了,我姨一下子就快暈過去了。”劉哲說。
劉哲說,學校規定為方便查寢,要求晚上宿舍門不讓反鎖。滎陽市公安局民警也向澎湃新聞證實了學校的這個規定。該民警說,當晚,楊某某查寢室時,發現魏某某所住宿舍反鎖了一次門,據警方了解,這次不是魏某某反鎖的,是魏某某開的門。魏某某之所以被罰站,是楊某某發現了第二次鎖門。據他們了解,第二次反鎖門的原因是,魏某某聽到寢室有同學隨口說了一句“把門反鎖上吧”,于是,他把門反鎖了。
宿舍樓8樓是沒有啟用的。劉哲說,事發后,楊某某告訴家屬,當晚他到8樓,是看上面有沒有學生滯留,從7樓乘電梯到8樓過程中,他和魏某某有交流,是說魏某某最近學習成績有些下降,沒有說別的什么。
警方排除刑事案件
劉哲告訴澎湃新聞,據表弟的同宿舍同學講,平常,表弟一般都是第一個起床去早讀的,但事發那天早上,表弟留到最后,“有同學走時,跟他說快遲到了,他說一會就走”。
劉哲提供了一張魏某某所留遺書的照片。遺書寫在一張被撕下來的日記本紙上:“書還掉, 把本(子)還給我同桌, 100塊錢還給李某某, 幫我向世界說聲再見。”
滎陽市公安局民警證實了這份遺書,稱經家屬確認,確實是魏某某的字跡。此外,經向魏某某同宿舍同學調查,事發前晚,睡覺前聊天,沒有感覺到魏某某有什么異常。
該警官稱,經尸檢和調查,警方排除了刑事案件。
劉哲告訴澎湃新聞,表弟是家中獨子,母親多年前就患尿毒癥,每星期需透析多次,家庭經濟狀況不好。事發后,表弟的父母受打擊很大。
劉哲說,雖然父母比較寵愛,但表弟十分乖巧。初中時學習成績很好,在班里是前幾名,事發前在班里成績屬中上等。入學時,表弟還說自己想考浙江大學。
事發后,鄭州市相關部門成立了協調工作組。
據鄭州龍湖一中官網介紹,該校2013年經鄭州市政府、市教育局按照省級示范性高中標準建設,并由鄭州一中全面負責教育教學管理,2013年秋季實現首屆招生。2016年初為了進一步促進鄭州一中與鄭州龍湖一中的資源融合,鄭州龍湖一中喬遷至中原西路與桃賈路交叉口,成為鄭州一中西校區。學校先后獲得“鄭州市普通高中教學創新先進單位”、“鄭州市中小學生運動處方體育教學模式示范學校”、“鄭州市文明校園”等市級榮譽十余項。官網還稱,鄭州一中西校區經過三年多的發展,取得令人驚訝的成績。2016屆高三高考“一本率達到90%!本科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