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化吉林訊(記者 李洪洲) 樺甸市的張某宇辦理身份證時發現,身份信息被“冒用”了,這可怎么辦?樺甸市公安局民警通過細致調查,最終撥開“迷霧”,還他“身份”。
辦身份證發現身份信息被占
29日,新文化記者從樺甸市公安局了解到,張某宇是樺甸市金沙鎮莫拉艮村半拉窩集社村民,年滿16周歲。今年2月,在爺爺張先生的陪同下,張某宇來到樺樹林子派出所辦理身份證。
戶籍民警在辦理過程中發現,該身份證號碼已于2014年10月17日在大安市辦理過身份證,并且照片與來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的張某宇不符,經張某宇及其家人辨認照片,均表示不認識照片上的人。
張某宇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況引起派出所和戶政大隊高度重視,民警對此展開了調查取證工作。民警首先拿著戶籍信息里“張某宇”的照片和前來辦理身份證的張某宇合影,去半拉窩集社找村民辨認兩個不同“張某宇”的照片,經多名村民指認,來派出所辦理身份證的是張某宇本人。至于在大安市辦理身份證的“張某宇”照片,村民均表示不認識此人。
監護權被轉移
經了解,2014年5月12日,“張某宇”戶口被遷往大安市長虹街十委八組常某名下,2014年12月2日,他的母親陳女士又把他的戶籍從大安市遷回樺甸市金沙鄉莫拉艮村半拉窩集社,他的爺爺張先生戶下。
常某是張先生的朋友,當年把張某宇戶口遷入大安市時,該人稱能幫張某宇把將來的生活安排好。張某宇的父親早年去世,母親改嫁,爺爺又不能給張某宇像常某所說的那種城市人的好生活,遂將監護權手續交給常某。至于張某宇在大安市辦理身份證一事,張某宇及其家人均不知情。
民警多次到大安市調查此事,在大安市政務大廳戶政窗口查詢得知,2014年10月17日,“張某宇”在監護人陪同下首次辦理二代身份證的相關手續,符合相關規定。而冒充張某宇的人是誰,他為什么冒充張某宇身份?一個個疑問不停地在民警頭腦中盤旋。
真實身份被智障人士冒用
為了解開此迷,民警到大安市民政局調取張某宇相關資料發現,常某用張某宇的身份于2014年9月24日,在大安市申請了“吉林省孤兒基本生活費”,民政部門每月往常某的戶頭發放張某宇的孤兒基本生活費800元。
民警又來到大安市救助站,查詢到“張某宇”于2014年10月17日,在常某的陪同下被長春市救助站護送到大安市救助站,資料顯示“張某宇”患智力障礙病,后由常某接走。民警經過多日查找未找到常某,也沒有找到那個冒用“張某宇”身份的人,而通過多方確認,假冒張某宇身份的人系救助站里出現的智障人士“張某宇”。
就此調查結果,樺樹林子派出所本著全心為民辦實事的理念,一面將冒用身份的情況反饋給大安市相關部門,一面為已證實的真張某宇終于找回了失去的“身份”,申請辦理了身份證,在派出所和戶政大隊的共同努力下,張某宇一家人懸著的心落了下來,并對公安機關細致工作,全心為民的工作作風給予高度贊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