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4名看守玩手機睡著致殺人嫌犯脫逃當天抓回,法院:構罪免刑
江西蘆溪一名涉嫌故意殺人的犯罪嫌疑人從ICU病房逃跑了,事后的調查表明,當晚負責看守的一名民警與三名巡防隊員都在玩手機,還睡著了,嫌犯不但掙脫手銬還偷了汽車鑰匙,開車逃離。
這起發生在2017年6月14日的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案近日一審宣判。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顯示,蘆溪縣人民法院一審認定柳喜春等4名被告人構成犯罪,考慮到4人在案發后自首且脫逃嫌犯當日被抓回等因素,對4人免予刑事處罰。
判決書顯示,被告人柳喜春(蘆溪派出所民警)和黃祖亮、文田汝、劉懷軍(均系蘆溪縣巡防大隊隊員)受蘆溪縣公安局指派,于2017年6月14日凌晨0時至8時許,在蘆溪縣人民醫院三樓ICU病房值班看守蘆溪縣“5.12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丁某。在此期間,4名看守人員未認真檢查手銬和履行看守職責,分別躺在ICU病房看護病床和沙發上玩手機并先后入睡。6月14日凌晨5時4分,丁某趁柳喜春、黃祖亮、文田汝、劉懷軍熟睡之際,掙脫手銬并竊得黃祖亮、劉懷軍放在沙發扶手上的兩把汽車鑰匙,逃離ICU病房。8分鐘后,丁某駕駛黃祖亮的汽車逃離醫院。
6月14日凌晨5時50分,看守人員黃祖亮、柳喜春等人醒來發現丁某脫逃。當地警方緊急啟動追捕。當日上午9時許,丁某在湖南瀏陽市被蘆溪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柳喜春、黃祖亮、文田汝、劉懷軍由于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在押的涉嫌故意殺人案犯罪嫌疑人丁某脫逃,其行為已構成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案發后,柳喜春等4人主動投案,并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可從輕處罰。
鑒于4名被告人自愿認罪,犯罪情節輕微,脫逃的犯罪嫌疑人丁某于脫逃當日被抓獲歸案,法院認定4名被告人犯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免予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