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報12月25日訊 和多年好友爭吵后記恨在心,當晚就去燒了朋友的車。他怕被人識破,經過一番喬裝,又趁著妻子熟睡后出了門。待民警上門調查時,他理直氣壯地說妻子是他的不在場證人,蒙在鼓里的妻子也以為丈夫被冤枉了。
14日零點剛過,齊齊哈爾市某小區居民突然發現窗外被火光照得亮如白晝,樓下一輛汽車著起熊熊大火。接到報案后,齊市鐵鋒警方迅速趕到現場,消防人員將火撲滅,但車輛已被燒成一堆廢鐵。經警方現場勘查,車輛并非自燃,是被人澆上機油點燃的。調取附近監控錄像后,偵查員發現車輛在燃燒前3分鐘左右,該小區出現一騎著自行車的模糊身影,該人頭戴帽子口罩,火光照亮后,此人再次出現在監控視頻下,但車筐內的黑色包裹消失了,警方認定該人存在明確縱火嫌疑。
偵查員順著黑影一路“追蹤”,發現其進入某小區。劉某說自己一位好友住在這個小區,但他堅稱這位朋友不可能是縱火燒車的人。但在劉某拿出朋友的照片后,偵查員一眼判定照片中張某的身形與黑影吻合。19日,警方將張某傳喚到公安機關,剛開始張某否認縱火燒車,并稱妻子可以做證,但當偵查員將視頻拿出后,嫌疑人張某如實交代了自己為泄私憤,用機油引燃朋友車的犯罪事實。
原來,劉某、張某是多年的好友,但最近因瑣事結怨,張某內心不平便尋機報復。他通過各種渠道打探縱火燒車的方法,和怎么燒能避免當場爆炸傷了自己,并找來一輛自行車當交通工具。當晚,他等妻子熟睡后悄悄出門潛入案發現場,作案后迅速離開現場,回家繼續裝睡。目前,嫌疑人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