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一則《兒子移民國外,八旬獨居老人街頭貼廣告求“收養”:我不去養老院,想有個家》的視頻在網上引發關注。據視頻顯示,天津南開區一位85歲的老人每月退休金6000元,在公交站貼紙條,尋求收養人,并在紙條上留有聯系方式。
北京青年報記者聯系到這位老人韓先生,他說自己的這個想法來自于幾年前看到的同類報道,并且兒子也表示同意,但最近接到很多電話,多是表達同情的好心人,還沒有找到收養人。
八旬老人貼條找人收養
這張“求收養”的紙條被人拍下上傳網絡后便引起廣泛熱議。紙條的內容是:“八旬孤獨老頭身壯實,購物做飯家務都自己去做,沒有慢性病,退休于天津科研單位,退休金6000元/月,不去養老院,渴望有慈善愛心的人和家庭收養我養老送終,死后不要骨灰,只求余生善待,青年學生、打工青壯年有善愛心者均可。”紙條上還留下了老人的聯系方式。
12月20日,隨著紙條引發的熱議,有人為老人拍了一段視頻。老人在視頻中說,他今年85歲,是搞機械設計的,從1984年開始一個人過,兒子在2003年通過技術移民到加拿大,同去的還有兒媳婦和孫子。
看到視頻后,很多網友覺得老人形單影只很可憐,想去探望老人,陪陪他,也有很多網友表示愿意收養老人。同時,有些網友對老人的做法表示不理解,為何老人有兒子卻想要被陌生人收養,背后是否有家庭矛盾?也有網友顧慮,老人年事已高,萬一被收養后身體出了問題,老人兒子可能會找麻煩。
老人不愿去養老院
“求收養”的當事人韓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也曾經住過幾個養老院,雖然“有吃有住,有人照顧”,但他還是不想住養老院。
老人說,他待過的一個養老院吃得不好,午飯一葷一素,葷菜就是不到手指四分之一的小肉片,素菜就是湯上浮著幾片菜葉。“生活能自理的一個月2500元,不能自理再加3000元護理費,但有的只管收費不管護理,如果不滿意還得自己請農民工護理,這樣我退休金就不夠了。”
“老人還有一個兒子在天津某醫院上班,但很少看望老人。他到當地養老院做過調查,不滿意,不想去。”湖南某安養院負責人陳先生對老人的想法很理解。他說,老人在上個月曾聯系他,咨詢養老的相關事宜。在陳先生看來,老人缺乏的是親情和家庭溫暖,想要的是家庭養老模式的養老院,自己的安養院符合老人的要求,但由于異地醫療不方便,老人也沒能過去。據陳先生介紹,老人想讓他到天津郊區辦一個小型居家養老院,但他覺得去天津經營不現實,沒能答應老人。
自稱曾有外國人愿意收養他
韓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剛80歲出頭時就有了找人“收養”自己的想法,但最近才開始上街貼紙條。
說起為何有此想法,韓先生說,幾年前他在新聞上看到,滄州有位70多歲的市政府退休老人每個月退休金7000元,通過登報找到了好心的收養人,被收養后在北京生活,還出國旅游過一次。“我覺得挺好,所以也想找個收養人,退休金可以給他。”老人說,有了這個想法之后,也在電話里跟兒子說過,兒子也同意。
韓先生回憶,2016年他剛從養老院出來,在天津713路公交上,錯過了一次被收養的機會。當時,他在公交上遇到同小區的另一位老人,雙方探討住養老院的問題時都表示不愿意,“在車上我前面有個外國人回過頭來,說讓我跟他去澳大利亞養老,可以住他家。還問我要網址,但我沒上過網,不知道什么是網址,手機也只能打電話。剛要留電話車就到站了,我下了車才后悔,追著敲車門人家沒開,公交開遠了,想打車去追也沒打到。”
據老人介紹,最近他貼了條之后,收到很多好心人的電話,他很感激,但多數人只是對他表達同情,目前還沒找到合適的收養人。“十幾天前,有個人說要收養,跟我約好3天后找我,如果他家里人也同意,就去法律部門辦手續。但前幾天我回過去電話,對方只是聽著,‘嗯嗯’地答應,也沒說話。我猜可能是家里人沒同意,不好辦,就沒再聯系。”
很多網友表示,老人每個月退休金6000元還是挺高的,可能有不法分子借機騙老人的養老金。韓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這種情況也不少,但如果對方不是真心,他也能聽得出來,“這種情況,我沒說幾句就掛電話了。還有的說要來看我,我讓到公交站給我打電話,有的就不樂意,有的答應了也沒來。還有的自稱是記者,直接來家里,我要看工作證,對方拿不出來,我就不開門”。
律師稱可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關于老人被收養的相關手續,北青報記者向天津南開區民政局咨詢,得到回應稱,收養是針對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老年人不符合收養要求,不能被收養。對此,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的周浩律師解釋,老人提出的“收養”不是民政局所定義的收養,老人所說的“收養”其實質屬于撫養,只要雙方愿意,老人可以找任何人支付對價,簽訂遺贈撫養協議。“遺贈撫養協議屬于民事合同,約束雙方的行為。同時,老人仍能要求子女承擔贍養責任,因為子女的贍養義務是法定的。”
對于老人提出希望親屬以外的人“收養”自己,在法律上也可以獲得支持,周浩稱,雙方通過遺贈撫養協議確定遺贈與扶養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同時受《合同法》和《繼承法》保護。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民可以與扶養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扶養人承擔該公民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如果老人入住養老院也需要簽訂養老院入住協議,養老院需承擔醫療護理、生活照料義務,遺贈撫養協議中的生養死葬義務就是一種生活照料、醫療護理、送終等義務。”
對于不少網友擔心的老人年事已高,收養后萬一生病或去世,會不會被老人兒子找麻煩的問題,周浩解釋,一般來講老人要簽訂此類撫養協議不需要子女同意,但如果想減少可能出現的麻煩,最好在此類協議簽訂之前先經過子女同意。韓先生也表示,兒子也同意他找別人“收養”,雙方達成意向后可以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
文/本報記者 戴幼卿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