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男子婚姻期間另結新歡還產女 涉嫌重婚罪被判刑
正義網泉州豐澤12月20日電(通訊員 王榮燦)另結新歡還生下女兒,滿月酒都擺了,最終被妻子以涉重婚報警。日前,經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豐澤法院以犯重婚罪一審判處拘役4個月。
吳某與張某于上世紀80年代初認識,同居后生育一子一女,并于2002年12月辦理了婚姻登記。2011年,吳某又認識了女子燕子(化名)并展開熱烈的追求,兩年后兩人開始同居,燕子懷上了吳某的孩子。交往中吳某告訴燕子,自己離過婚,還讓燕子將孩子生下來,可當燕子提出雙方去登記結婚時,吳某卻始終以各種理由推脫,眼看肚子漸漸大了,這事也就不了了之。
就在燕子懷孕期間,兩人在泉州洛江買了房子,2014年初孩子滿月時,吳某與燕子還到燕子家給孩子擺了滿月宴,吳某告訴燕子,這滿月宴是當婚宴擺的,席間,親友們免不了問到兩人領證的事情,吳某都沒明確答復。
滿月宴過后沒多久,吳某終于告訴燕子,自己與妻子并沒有離婚,之前都是騙她的。其間,吳某想到離婚,2015年11月,他向老家壽寧縣法院提起訴訟離婚,可沒過多久,他就以考慮孩子意見為由申請撤訴。但他不知道的是,就在撤訴僅僅過去1個月左右,張某就向公安機關報警稱其有重婚行為。去年年底,吳某在豐澤區一酒店被警方抓獲,并最終獲了刑。
來源:正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