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易某某因無證經營占道賣瓜,被城管執法部門發現后,不僅不服從管理,還開車撞倒執法隊員企圖逃避處罰。近日,無證攤主易某某被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經過開庭審理后,被告人易某某因犯妨害公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該起案件也是濱湖區首例因妨礙城管執法人員執行公務,對違法當事人作出的刑事處罰。
今年6月27日傍晚6時20分左右,濱湖區城管執法大隊太湖街道城管執法中隊副中隊長小張帶隊執法檢查時,易某某為了逃避查處,開著裝滿西瓜的卡車準備逃跑,此時,小張正攔在他的車前,易某某無動于衷,將小張撞倒在地,致使小張倒地受傷,四肢出現嚴重抽搐,隨即陷入昏迷狀態。
當時易某某沒有停車,反而加速向前瘋狂逃竄,最終被隨后趕至的執法管理隊員截停。次日,易某某被刑事拘留,并于7月12日被逮捕并羈押。經法醫鑒定,小張所受的損傷構成輕傷二級。
濱湖區法院認為,被告人易某某在明知是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情況下,故意加以阻礙,致執行公務人員受傷,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最終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高藝 秦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