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臨汾市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各項決策部署,全力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工作,連日來,臨汾市公安局直屬分局認真落實各項工作要求,堅持部門聯動、警種互動,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始終保持對各類環境污染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有效提高嚴打整治效能,實現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11月28日,該分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大隊根據交警部門移交的相關案件,依法對郝某某(男,30歲,臨汾人)于11月27日在堯都區秦蜀路某路段駕駛三輪車進行散煤運輸銷售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目前,該郝某某已被行政拘留。11月29日,該分局堯廟派出所配合堯廟鎮政府在轄區某村檢查中,發現并查處該村村民黃某某(女,58歲,堯都區人)、杜某某(女,54歲,堯都區人)、武某某(男,67歲,堯都區人)、武某某(男,39歲,堯都區人)違反規定燃燒鍋爐導致排放煙霧污染環境的違法行為。目前,四人已被依法給予警告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