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販毒少女成了女主播
16歲的少女王某是一名美妝主播,經常在直播間與網友分享自己的美妝心得,擁有一大批粉絲,還能以此養活自己。誰能想到,一年多以前,她曾是一名少年毒販。是什么讓她發生了這樣的轉變?近日,記者走進北京市豐臺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了解王某的回歸之路。
檢察官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
2016年,王某在假期結識了一名既吸毒也販毒的成年男子。成長于破碎家庭的她因為長時間缺乏父母的關愛,和男子相處一段時間后,便認定他是能交心的人,愿意為他做任何事,包括販毒。去年3月,在該男子的指揮下,王某開始第一次交易。“她在豐臺區的一個小區內,以事先約定的600元每克的價格將毒品賣給下家,剛一進門就被警察抓了,警察還當場收繳了毒品2.89克。”該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部檢察官金朝告訴記者。不久,王某被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以涉嫌販賣毒品罪移送豐臺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該院對王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處理,附8個月考驗期。“她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偶犯,認罪、悔罪態度都比較好,而且涉案毒品也被收繳了,綜合考慮,我們作了這樣的處理。”金朝表示,如果直接將案件移送到法院,處理方式可能會更簡單,但這將會成為王某一生的污點,“附條件不起訴就是給真心悔過的未成年人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金朝說,該院自2012年底以來,已對84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條件不起訴處理,案件數量連續四年位于全市首位。
幫助追回2萬元律師違規收費
審查階段,王某的案子曾出現過一個“插曲”——法律援助律師違規收費。據辦理該案件的檢察官介紹,這個“插曲”發生后,該院及時通過檢察建議通報司法行政機關,切實保障王某的利益。
金朝表示,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是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的制度,是未成年人訴訟權益的法律保障,不存在費用的收取,但王某的家人透露,之前的法律援助律師在提供法律援助期間向王某的父親收取了2萬元。“當時這個孩子還在取保候審階段,家長也不敢舉報,擔心會對孩子不利。”
了解事件經過之后,該院立即向豐臺區司法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該局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監督管理,同時對相關律所及律師收費問題進行處理。
“豐臺區司法局高度重視,以個案為切入點,責成涉案律師及律所退還了收取的2萬元費用,并將涉事律師移交區律協審查,責成律所整改。此外,還建立法律援助案件回訪制度等,加強對法律援助工作的管理。”金朝說。
攜手社工,助她重拾生活信心
“讓我進去吧,我不想在外面待著了,好累呀!”幫教剛開始的時候,王某狀態消沉,抵觸情緒嚴重。針對王某的這種情況,考察期內,檢察官一方面為她制定幫教方案,禁止她接觸毒品;另一方面,聯合中鼎社工事務所對她開展心理輔導,組織她與父母開展親子關系的修復活動。
“我經常告訴她‘你活著,不只是為了父母,不管他們怎樣,你都有自己的生活要繼續。’”中鼎社工事務所社工董喆在接受采訪時表示,王某的父母都另外成立了家庭,她時常覺得缺乏關愛,“她需要這樣的心理暗示,幫她找到活下去的目標。”
順利度過8個月考察期后,該院未檢部對王某作出不起訴決定。目前,王某已經成為一名美妝主播,檢察官和社工們還在繼續對她進行跟蹤回訪。
“我經常去她的直播間看看,發現她的直播間都是單純地教人化妝、和網友分享生活,我也放心了。”董喆說。
“我們的宗旨是寬容但不縱容,對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認真負責。在工作中我們是檢察官,在回訪時,我們就是他們的知心姐姐和哥哥。”金朝告訴記者,經過檢察官和社工的調解,目前,王某也慢慢理解了自己的父母,和他們的關系越來越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