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男子傾心網絡女主播 斥資百萬為其買房遭前妻起訴
中新網溫州9月14日電 (見習記者 王剛 通訊員 鹿萱)只因傾心“95”后網絡女主播,竟與其談婚論嫁,后斥資百余萬人民幣(下同)為其買房……2015年,在浙江溫州的阿俊與妻子阿貞(均系化名)離婚前后,大手筆“投資”該網絡女主播。數月后,阿貞將兩人訴至法院,要求返還該筆“夫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日前,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該案。
阿俊和阿貞是一對“80后”夫妻,結婚4年,有一個可愛的女兒。兩人的感情在2015年6月26日畫上句號,并到民政局協議自愿離婚。
當年年底,阿貞聽說阿俊出資143萬元給一個“95后”網絡女主播小青(化名)買了一套房子。雖然阿貞知道阿俊從事金融投資工作,月收入不錯,但協議離婚的時候,阿俊說自己名下無存款。
阿貞經調查發現,在她和阿俊離婚前一天,阿俊給小青匯款40萬元,同年8月1日、8月8日分別向外省某房開公司支付53萬、50萬元的購房款。
阿貞認為這筆錢應該是她和阿俊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阿俊在離婚時隱瞞了這筆共同財產,損害了她的合法權益。而小青作為第三者,違背法律與社會公序良俗,應該返還這筆款項。
今年3月29日,阿貞將阿俊、小青起訴至鹿城區人民法院,要求歸還113萬元及利息。5月19日,鹿城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
小青一方表示,一開始自己并不知曉阿俊的婚姻情況,此后兩人逐漸有了感情。2015年中,兩人開始談婚論嫁,該筆錢是阿俊贈予她用于購買其在老家的婚房所用;但后來兩人感情破裂并沒有結婚,認為這筆款項應該屬于阿俊的個人財產。
對此,阿俊也表示,該筆錢是自己和阿貞婚姻存續期間從事金融投資賺取的,只是為小青付了房款后,小青悔婚,無奈之下,阿俊同意房子歸小青,小青支付30萬元給阿俊。
法院一審認定,阿俊和阿貞協議離婚時,已經對雙方婚姻關系期間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并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離婚后歸各自所有,該約定具有法律約束力。
從時間點來劃分,阿俊于2015年8月向房開公司支付的103萬元,應認定為阿俊離婚后的個人財產。但是阿俊在離婚前一天向小青匯款的40萬元,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阿貞與阿俊享有平等的處理權。
最終,法院一審判令小青將其收取的40萬元款項中的20萬元及利息返還給阿貞,駁回了阿貞的其他訴訟請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