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 (通訊員 韋瑋 記者 於蘇云) 在某交友網站做美妝主播的娜娜(化名),直播平臺上擁有超高人氣,因外形甜美而粉絲眾多,其線下會男粉絲朱某時竟險遭侵犯,該男子駕車將其帶至車庫欲實施強奸。近日,園區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去年夏天,大學剛畢業的朱某在某交友網站無意中了解到網絡直播,漂亮、溫柔的女主播娜娜深深地吸引了他,他成了娜娜的粉絲。為了追捧娜娜,他慷慨解囊,甚至不惜一擲千金打賞、刷禮物。因為朱某豪爽和殷勤,換來了娜娜的注意,還同意加了朱某的微信私聊。
一次娜娜在直播平臺稱自己的手機壞了,想換一部新手機,朱某一聽立即稱家里有閑置的全新iphone7要送給娜娜,借此理由約娜娜出來吃飯、聊天、購物,娜娜聽了欣然赴約。誰知朱某駕車接了娜娜吃完飯后,口中稱陪同去購物,卻將車子開到了園區一小區的地下車庫,從身上掏出一千元甩給娜娜,說不去購物了讓娜娜自己有空去買吧,就開始對娜娜動手動腳。這時的娜娜才恍然大悟,朱某是圖謀不軌,想借此與她發生性關系。在遭到娜娜的拒絕后,朱某強行掐住其脖子,拽脫其衣服,娜娜強烈反抗卻掙脫不了,急中生智假意稱自己來脫衣服,趁著朱某放松警惕,她快速打開車門后逃跑,并及時報警。后民警將朱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朱某的行為已構成強奸罪,依法應予以懲處,但是鑒于朱某歸案后如實供述,且已賠償了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他在實施強奸的過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