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7月10日,舞陽縣孟寨鎮的宋某主動到舞陽縣法院執行局找到承辦法官,與申請人張某達成了和解協議還清了欠款。
據介紹,2015年初,宋某因急事向張某借款20000元,約定一年后還款,借款到期后,宋某未按時還款,張某訴至該院,法院判決宋某償還張某欠款20000元,而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鑒于被執行人宋某年事已高,執行法官多次到其家中做工作。
宋某聲稱自己也需要生活,沒有多余的錢,只能等有錢了再還。執行法官反復闡明人情事故和法律責任,當時張某看到宋某有困難才幫助借錢,現在還錢天經地義;如果拒不還款,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作“大頭貼”在公眾場合張貼等采取法律強制手段。
此番話正好被兒子的女朋友姜某聽到,姜某的父親在村里經營一家超市,在當地小有名氣,姜某覺得一旦被公布相關信息,親戚鄰居知道了很沒面子。宋某從兒子那里得知,如果真的被公眾曝光,姜某將要與兒子解除婚約,宋某思忖再三,最終到法院執行局和申請人張某達成了和解協議。
來源:大河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