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23名年齡在13至16歲未成年人,連續在黃石、大冶、陽新砸車玻璃進行盜竊,一個月內連續作案156起。6月23日,黃石警方通報,該案偵破,但涉案的23名人均為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警方對其中14名年滿14周歲的作案人給予行政拘留不予執行的處罰,對其他9名不滿14周歲的作案人不予處罰。
受損車輛
據辦案民警介紹,從6月4日開始,黃石團城山某小區停在路邊的5臺小車被人砸碎車窗玻璃;13日凌晨,黃石另一小區有18臺車被砸。自6月份以來,黃石、大冶和陽新共接到此類報警共156起,警方調取視頻發現,該團伙系一群未成年少年,他們騎摩托車凌晨從大冶到黃石作案,砸完車后盜取車內財物,隨后騎摩托車返回。
15日凌晨,大冶市公安局率先抓獲其中兩名作案人。16日凌晨,下陸分局、西塞山分局、特警支隊相繼抓獲作案人21名。至此,近期在黃石瘋狂砸汽車玻璃盜竊車內物品系列案件成功告破。
但讓民警吃驚的是,23名作案人中,多數是父母長期外出打工或離異家庭。對于他們而言,父母的關愛則是遙不可及的奢侈品。他們認為砸車盜竊是為了尋刺激,根本沒意識到自己是在犯罪。曾有一名作案人看中一輛路虎車內的一個打火機,竟將車玻璃砸碎,事后車主竟花了1.3萬元修理。
甚至有家長接到民警通報時不聞不問,稱沒時間管孩子。其中一名13歲的少年家長接到警方的電話后,表示他管不了自己的孩子,讓民警將其小孩拘留。這名姓馮的家長稱,自己和妻子在大冶城區開水果店,平時忙生意沒時間看管小孩,導致孩子長期與社會青年混在一起,經常幾天不歸家。
嫌疑人指認現場
湖北師范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心理與行為科學研究所所長程良道介紹,13歲至16歲正是青少年的判逆期,社會法制觀念淡漠,自我約束能力較差,破壞力強。從這些孩子身上可以看到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家庭教育缺位,父母沒起到監督作用;二是相關法制缺位,目前很多法學界的專家呼吁,降低青少年犯罪年齡;三是社會監管缺位,學校應重視相關的法制課,增強青少年的法律識意。
來源: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