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小伙子小陸因為工作原因認識了呂某,兩人一見鐘情。“我非常喜歡她,她就是我心中的‘女神’。很快我們就同居了,半個月后她說懷孕了。”小陸告訴民警,呂某稱自己很喜歡小陸,不過,呂某自稱已婚,正在辦理離婚手續,肚子里的孩子不能留。
孩子打掉了,小陸覺得自己虧欠了呂某。“我覺得她受苦了,她要什么我都盡量滿足。”小陸告訴民警。就這樣,呂某先是以準備報輔導班學習為由,跟小陸要了10萬元,接下來的幾個月又陸陸續續地以給外婆看病、弟弟結婚、父母不同意他們交往要買禮物安撫、買儀器擴展業務等理由頻頻跟小陸要錢,而小陸每次都很爽快地將錢打給呂某。
到了2016年七八月份,呂某稱已經和丈夫簽了書面離婚協議,于是小陸便張羅結婚的事。這時,呂某又跟小陸要彩禮。為了結婚,小陸掏空了自己的腰包。“他報警時稱已經記不清女方以多少理由跟他索要錢財了,而他查了下銀行賬單,發現先后匯款或者給現金多達118筆,共計55萬元。”據鎖金村派出所民警說。
直至今年4月,小陸不堪重負選擇和呂某分手,并且索要之前付出的各種彩禮等費用,未果。無奈之下,小陸近日選擇報警。而警方的調查結果讓小陸氣憤不已。
原來,呂某那些要錢的理由都是子虛烏有。呂某和小陸同居時并非已婚,也沒有去報培訓班學習,弟弟沒結婚,外婆也沒生病,錢都被她拿去買車買房以及美容產品了。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呂某在和小陸交往10個月后和另一名男子結婚了。目前呂某因涉嫌詐騙被警方刑拘,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