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曾長期呈現為多元分割運行體制,在制度分割上表現為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分立運行,在基金分割上主要表現為市縣統籌,風險分攤范圍有限。而整合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發展更加公平的醫療保險體系,打破城鄉戶籍制度對醫療保險制度的制約,可以使醫保體系在政策制定、管理運行、經辦服務等方面摒除城鄉戶籍因素,剝除戶籍制度所承載的醫療保障功能,縮小城鄉居民醫保差距。
城鄉居民醫保并軌被列入2017年醫改重點工作,根據已經確定的時間表,這項工作將于年內完成,屆時將實現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六統一”政策。而由于并軌實行報銷范圍“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城鄉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區用藥目錄得到大幅擴容。
在整合前,寧夏城鎮居民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約為57%,農村居民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為53.59%。統籌后的2014年,城鄉居民在醫保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到66%。北京市此前門診報銷政策,城鎮居民一個年度門診報銷封頂線是2000元,而新農合是3000元,按照醫保待遇不降低的原則,政策合并后,城鎮居民的門診報銷統一為3000元,住院封頂線由17萬元統一到18萬元。
在制度并軌過程中,管理體制也得到理順。各地通過統籌安排,城鄉醫保的統一歸口經辦管理得以實現,減少了醫保制度管理及運行成本。具體而言,除上述24個歸口人社部門的省份之外,也有省份采取了不同策略。如陜西省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由醫保中心統一管理,醫保中心主任原則上由同級醫改辦主任兼任。福建省建立統一的醫保管理體系,成立省醫療保障管理委員會,其下設醫保辦承擔日常工作,醫保辦掛靠省財政廳,相對獨立運作。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表示,“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后,增強了醫保基金的互助共濟能力,有利于發揮醫保對醫改的基礎性作用,促進醫保對醫療服務的外部激勵制約,為‘三醫聯動’改革打下了堅實基礎。”
不過,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還只是改革的第一個環節。有專家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建議,通過建立多檔次的籌資機制作為過渡,促使參保居民繳費標準與待遇享受水平掛鉤。“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與統籌發展,很大程度上是為了逐漸縮小城鄉居民的醫保待遇差距。設立多檔籌資機制后,參保居民根據自身需要、經濟實力和意愿自由選擇參保檔次。隨著經濟發展、城鄉居民收入的增加,再逐步實現城市職工醫保與城鄉居民醫保繳費和待遇給付上的對接。”他說。
上述專家稱,醫保合并不是簡單的機構合并,關鍵是明確功能、整合職能、理順機制,實現控費目標的同時,規范醫療行為。建議未來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服務機構的集體談判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