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商報訊 酒駕被罰假證暫扣期間開車追尾肇事逃逸,接交警隊傳喚時,肇事司機私下和朋友協商,讓其頂包,找來兩位朋友作偽證。最終,蘭州河北交警大隊經過對比視頻資料,確定肇事司機,并查證了王某找人頂包的事實。
4月15日零時許,河北交警大隊接到報案稱,在鹽場路劉家坪十字發生一起追尾事故,一輛小轎車追尾后逃逸。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發現一輛出租車與一輛尼桑越野車停在劉家坪十字路口。根據線索,民警立即展開追逃,經過全方位追查,民警未找到車號為甘A·831D7號肇事車輛。經公安信息網查詢,嫌疑車甘A·831D7號的車主為陳某,經過傳喚,陳某來到交警隊接受調查,并交代自己開車發生事故。對此,民警對其作出了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車不是我開的。”處罰結果公布后,陳某突然當場翻供,稱自己是來替朋友頂包的,不知道處罰會這么重。
陳某交代,事發時,車輛為王某駕駛,由于王某駕照曾因酒駕被扣,為此,王某和陳某商量好,讓陳某替其頂包。為了證據確鑿,民警立即傳喚王某及案發時三名乘車人進行詢問,當時,只有一名乘車人承認了頂包的事實,其余兩位乘車人拒不承認。辦案民警經多次對乘車人做思想工作,包括肇事司機在內的王某三人依然不承認頂包的事實。無奈之下,辦案民警連續三天調閱案發前后監控錄像,仔細分析比對駕車人及乘車人體貌特征,最終確定案發前后該車由王某駕駛。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 王某低頭認罪,稱案發后他和陳某替自己頂包,王某承擔受損的兩輛車修理費以及其他賠償。
5月8日,河北交警大隊將涉嫌提供虛假證言,擾亂司法公正的嫌疑人 移交鹽場路派出所,鹽場路派出所于5月9日分別對三人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200元。
來源:西部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