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薛某及其父母因對法院判決不服,提起再審申請。通州法院立案后由審判監督庭進行復查。4月28日上午11時許,薛某母子來到法院,意欲進入法院辦公樓尋找審判監督庭案件承辦法官。在門衛阻攔無效后,薛某母子沖破法院大門第一道防線,強行進入了辦公區。因辦公樓有自動感應門禁系統,薛某欲進入辦公樓未遂后,趁人不備從大門外拿起鐵質指示牌,將自動門砸開,并舉著指示牌沖進辦公樓,意欲至辦公樓五樓審判監督庭承辦法官辦公室。當薛某沖至四樓時,被隨后趕到的法警及法院工作人員合力控制,奪下其意欲用于施暴的指示牌。
薛某因案件處理可能對其不利而沖擊法院,意欲對司法工作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已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通州法院經研究決定,依法對其司法拘留15天。
來源:南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