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出頭錯手打死老人
2016年4月23日19時許,23歲的何某在廣州市白云區金沙洲某小區樓下門口處,因其母親所養的小狗受到蕭老伯的小狗騷擾,與蕭老伯發生爭執并打斗。期間,何某用拳頭擊打蕭老伯頭部等部位,致蕭老伯受傷倒地。發現蕭老伯受傷出血,何某隨即撥打120。
5月5日,蕭老伯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蕭老伯系因頭部等部位受到鈍性外力作用,導致重度顱腦損傷經醫療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何某家屬在被害人住院期間墊付了4萬多元醫藥費。后與被害人家屬于2017年3月8日達成調解協議,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家屬的各項損失共計人民幣15萬元,被害人家屬同意諒解,同時向法院申請撤回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從輕判處。
過失致人死亡判刑4年
廣州中院查明,本案是被害人的狗因未系繩而騷擾被告人家中的母狗所致,雙方發生口角進而互毆。雖然被害人對本案引發負有一定責任,但不能認定被害人具有刑法意義上的過錯。
據此,廣州中院認定何某的行為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報警后他仍留在現場等候,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從輕處罰。一審對何某判刑4年。宣判后,何某表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