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 流浪男子橫死地下通道
2015年5月20日早上8點半,保潔員晉某到位于房山區興房大街的華冠歡樂城門前地下通道打掃衛生,看到通道地面上散落的破爛衣服上面沾染了血跡。而自春節以來便留宿在此的那名流浪漢不見了身影。
當天傍晚,這名流浪漢又躺回了地下通道,鼻子和嘴部有發干的血跡。次日早上,晉某看到他仰面躺著一動不動,嘴角泛著白沫,只有腮部還在微微顫動。晉某立刻通知單位領導并報警。不久后,民警和急救醫生趕到。經檢查,該流浪人員雖還有生命體征,但已意識不清。送到醫院后,流浪漢被宣告腦死亡。
警方經過調查確認了這名流浪人員的身份并通知了其弟弟周先生。據家屬說,周某患有精神疾病,但拒絕服藥,并趁家人不注意時離家出走。當晚6點半,在征得家屬同意后,醫生拔掉了周某的呼吸機導管。經法醫鑒定,周某系被鈍性外力多次打擊頭面部致顱腦損傷死亡。
破案 四名“90后”男女落網
立案后,警方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并進行大量走訪,發現男子郝某有犯罪嫌疑。5月25日晚8點,郝某被抓獲。次日凌晨,小佳和小雪相繼落網。6月15日,小雪的男朋友杜某也到案。
據悉,四名被告人都是90后,本市人,有三人是大專文化。1992年出生的小佳與小她四歲的小雪是一對好姐妹,小佳在一家健身房擔任銷售,小雪是一名單車教練。郝某就職于一家事業單位,是小雪所在健身房的會員,與小雪關系不錯。小雪的男朋友杜某是一家攝影工作室的攝影師,事發時剛成年。
四個正值青春年華的男女,為何要對路邊乞丐殘忍施暴?在警方的訊問下,幾個人吐露了實情。令人詫異的是,這起命案竟然是因小佳主動搭訕周某而引發的。
起因 女子酒后戲弄流浪人員
2015年5月19日晚,小雪約小佳、郝某和正在一起健身的楊某一起吃飯。飯后,四個人來到華冠娛樂城內的歌廳唱歌、喝酒,直到次日凌晨兩點半才結束。走出歌廳后,小佳陪小雪準備通過地下通道前往廁所。
地下通道內,一名中年流浪男子蜷縮著身體靠墻坐著。他身體非常清瘦,身上裹著破爛衣裳,披頭散發。小佳突然站住腳。“我去逗逗那個乞丐。”說完,她沖小雪擠了擠眼睛。小雪獨自離開,小佳則在乞丐面前蹲下。
她撿起地上一個煙頭,問那個乞丐抽不抽煙。對方沒說話,只是愣愣地看著她。小佳又從兜里拿出打火機,點著了煙頭,遞了過去。“他沒要,自己點了一根煙,還拿煙朝我杵了過來。”根據小佳的供述,她躲開后,乞丐站起來揪住她的衣領,把她拽了起來。她也一把揪住對方的脖領子。
施暴 拳打腳踢打傷中年乞丐
乞丐用右手朝小佳左臉打了一拳,還要打她時,被返回通道的小雪用手擋住。小佳沒想到逗逗乞丐卻吃了虧,怒火中燒,大聲喊同伴來幫忙。郝某和楊某聞聲趕到后,見小佳二人正和一名乞丐相互撕扯并互罵。
聽說小佳被乞丐打了,郝某二話不說對著乞丐的頭部和上身一頓拳打腳踢,將他打倒在地。這時,小佳和小雪也對其施以拳腳。見乞丐手撐著地還要站起來,郝某又將他打倒。在三個人施暴時,楊某沒有動手,而是在一旁拉住他們。
乞丐被打得鼻子出血,說不出話來。楊某害怕了,使勁拽著小佳離開了。
升級 半夜酒后再次實施毆打
對于同伴的行為,楊某一直惴惴不安。5月20日傍晚路過地下通道時,他特地將面包和一袋牛奶放到那個乞丐身邊。
當晚8點,小雪的男朋友杜某約小雪和小佳在大排檔吃飯喝酒。兩個女孩提及那個乞丐,仍然感覺憋屈。夜里12點,三個人又來到地下通道。當時周某正在睡覺。杜某在向小佳確認后,用腳將周某踹醒,雙手抓住對方衣領,將他整個人拽了起來。隨后,他用力一甩,將人甩到通道的另一側。通道內發出了頭部著地的沉悶響聲。杜某將周某這樣來回甩了幾次,又腳踩其肋部,用腳踹了上半身。
小佳和小雪則一再問周某還記得她們嗎,周某說不知道,小佳就一直腳踹對方。她還點了根煙,想燙周某的臉,被對方躲開,煙燙在了衣服上。之后,她又撿起地上裝有半瓶水的礦泉水瓶打向他的頭部。小雪也在一邊踢了幾腳。
見周某一動不動,杜某讓兩個女孩先行離開。幾分鐘后,他回到二人身邊,說又給了乞丐幾腳,讓他在地上轉了幾個圈。出了這口惡氣,小佳等人很快將此事拋在腦后。之后幾天,他們還和朋友去過歌廳,直至被抓。
獲刑 積極賠償獲得家屬諒解
根據法院查明, 2015年5月20日3時許,小佳、小雪、郝某等人酒后步行至華冠歡樂城門前地下通道,小佳、小雪先行進入地下通道內,小佳與留宿在此的流浪人員周某(男,歿年49歲)搭訕并發生爭執。小雪見狀上前,三人揪扯在一起。郝某聞訊亦趕到現場,并與小佳對周某頭面部及腰腹部拳打腳踢,小雪對周某身體進行腳踢。
5月21日0時許,小佳、小雪與杜某飲酒后,再次來到地下通道內對周某實施毆打。周某被毆打后倒地,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件審理中,小佳等四人共計賠償周某家屬69萬元并獲得諒解,周某家屬請求法院對他們從寬處罰。小佳等三名被告人的辯護人認為,三人的毆打行為不足以造成被害人死亡;郝某則辯稱其毆打被害人系事出有因,屬于防衛行為。
法院認為,小佳、杜某和小雪結伙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郝某隨意毆打他人,其行為明顯超出解決糾紛的范疇,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其中,小佳、杜某共同實施傷害行為并擊打了被害人頭部均系主犯,小雪系從犯。
鑒于小佳等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積極賠償并獲得諒解,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小佳、杜某和小雪有期徒刑13年、10年和3年;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郝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律師說法
漠視生命
必付沉重代價
近年來,路人故意挑逗或虐待流浪人員的事件時有發生,有的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對流浪人員施暴的動機或是為了發泄不滿,或僅因無聊以尋求精神刺激。
對此,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梁雅麗表示,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構成尋釁滋事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四名被告人正值最美好的年齡,卻因漠視他人生命,實施群體暴力,造成致他人死亡的惡果,為此自己也付出了沉重代價。此案反映出某些人對流浪漢生命與權利的冷漠,更值得人們反思。不管是達官貴人,還是平民百姓,無論職位高低、身份有別,每個人都享有被尊重的權利,并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希望社會關注年輕一代的心理健康教育,倡導關愛他人、注重道德修養、敬畏法律。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