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昆明4月7日電 (記者 史廣林)因為遺產糾紛,原告和被告竟在法庭上大打出手。記者7日從昆明市公安局晉寧分局獲悉,涉事雙方11人嚴重違反法庭秩序,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7年3月20日,家住昆明市晉寧區上蒜鎮的羅老漢與被告繼女楊某珍、楊某仙,因老伴(去世)遺產繼承問題發生糾紛,雙方對簿公堂。
圖為警方刑拘11人?!$娦?攝
事件追回到1995年羅老漢與董奶奶(去世)都因喪偶,后相繼結合在一起。因距離太遠生活不方便,1998年領證結婚后,兩人商議羅老漢賣掉婚前財產與董奶奶(去世)一同生活。時光即逝27年轉眼過去,董奶奶(去世)于2016年5月去世,羅老漢與董奶奶子女因遺產問題發生糾紛后,自訴晉寧區法院民事法庭。
3月20日下午,在晉寧區法院民事法庭3號庭正式開庭,原告羅老漢要求對老伴遺產50000元(祖屋55.2平方米一處,農田4.03畝,老年三輪車兩輛)進行依法合理分配。開庭不久羅老漢的兒子便開始大聲辱罵證人。盡管承辦法官講法律、講道理,但都無法使雙方冷靜。值庭法官告誡雙方注意法庭紀律時,已經喪失理智的雙方沖向對方,相互謾罵、毆打,致使法庭審理被迫中止。
隨后,法官撥打110報警電話,民警立即趕到現場將涉事雙方現場控制,并依法傳喚至晉寧警方接受調查處理,經法醫鑒定涉事11人,有兩人(手五掌骨骨折)鑒定為輕傷,其余為輕微傷。
目前,晉寧警方已對涉事11人依法刑事拘留。晉寧警方提示:以非理性的方式在法庭上肆意發泄不滿情緒,嚴重擾亂法庭秩序,不僅與文明法治的精神背道而馳,而且是對法律的褻瀆,對法庭的藐視,應受到法律的制裁,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