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法院審理離婚案件139.7萬件,民政部門登記離婚346萬對,涉及近500萬個家庭,約1000萬當事人。
這是記者26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得的消息。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杜萬華說,加上雙方當事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近親屬,每年受離婚影響的人至少超過5000萬。各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新時期和諧家庭建設,找準問題、深析原因、廣尋良策、整合力量,積極挽救婚姻,維護家庭穩定,為家庭安樂祥和、國家長治久安、我國“五位一體”建設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
杜萬華表示,各級人民法院要在家事調解、家事審判中積極引進社會學、心理學等領域的科學知識和科研力量,加強與高校等科研機構在家事法官、家事調解員心理學培訓等方面的合作;要在家事調解和家事審判中弘揚社會主義家庭美德、社會道德,深入貫徹民法總則關于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監護制度的規定。
他同時表示,要加強對家事調解的指導工作,促進家事調解規范、高效進行;要變對抗式審判為引導式審判,轉變用傳統的審理財產類案件的方式和理念來審理家事案件的做法;要將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與主審法官責任制、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等司法體制改革措施相結合;要在更廣領域、更深層次上推進家事審判改革,探索、總結具有可操作性、可復制性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