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本市啟動清理規范各類證明的工作,明確提出凡屬于本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項或應由其調查核實的事項,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無法獲取的證明材料,特別是針對由基層難以開具的各類“奇葩證明”,一年時間市級政府部門首批共取消調整了74項,再加上區級政府的聯動,市區兩級去年共取消了129項涉及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基層證明。
但“奇葩證明”并非只是街道、居委會的“特產”,部分不合法不合理的證明依然存在,甚至還有黨政機關部門之間、事業單位之間相互要證明,讓企業和群眾辦事來回跑,嚴重影響政府形象。
“辦證多、辦事難,究其原因還是與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直接相關,該管的沒有管住、管好,該放的沒有放開、放到位。”市政府審改辦有關負責人介紹,一些政府部門習慣于通過增加環節或增設條件來管理、規避風險,甚至轉嫁責任。再加上管理方式落后,政府內部存在“信息孤島”現象,很多可以通過內部信息共享、資源互通來解決的問題,卻需企業或群眾提供證明。“這也反映了社會誠信體系、多元共治的社會治理體系還不健全,相信‘眼見為實’,規避自身風險。”該負責人說。
市政府審改辦近日啟動了年度證明清理工作。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去年的基礎上,今年本市還將加大力度,進一步清理市級黨政群機關、市屬事業單位在辦理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事項時,要求其他機構開具的各類證明和蓋章環節。
“涉及五種情況的證明,將全部叫停。”該負責人說,凡是沒有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可以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信息共享方式辦理的,能夠通過申請人提供有效證件、憑證辦理的,能通過申請人采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或提交相關協議辦理的,開具部門無權查證、無法開具的,原則上一律取消。
即日起,各部門、各單位要全面梳理,看是否具有要求其他部門或機構開具的涉及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的各類證明,經過匯總審核后上報市政府審議。“尤其對那些因部門內部或部門間信息不共享而存在的證明,希望各部門能加大協調力度,從簡單的一紙證明變為 信息跑路 或者是 部門協同辦 ”。該負責人明確,下一步,市政府審改辦將探索對全市各區、各部門、各機構的各類證明和蓋章環節實施的清單管理,凡未納入其中的證明,一律不準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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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項“奇葩證明”已取消
去年,市區兩級政府已取消129項政府部門要求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首次明確提出政府“不準要”證明。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33項證明從“個人跑”變為“政府動”。
據記者了解,目前本市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共190余項,內容五花八門,幾乎每天都有居民要求街道、居委會開各種五花八門的證明,例如“沒有違法犯罪證明”“某人在本社區被狗咬傷的證明”“某人無吸毒史證明”等,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平均年受理量近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