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愛上了帥氣男主播
家住丹東鳳城農村的何紅,高中畢業后一直沒有找到穩定的工作。2015年初,何紅來到沈陽投奔親屬,這位親屬開辦了一家代售機票的公司。
親屬安排何紅在公司上班,管吃管住每月工資2000多元。何紅工作特別用心,贏得了親屬的信任,親屬安排何紅做出納員,掌管公司賬戶。
愛好音樂的何紅喜歡上網,她下載了一款免費的社交K歌手機應用APP軟件“唱吧”。在這個唱吧直播平臺里,何紅深深迷戀上一名男主播。這名男主播不僅年輕帥氣,還能言善語、能歌善舞。
何紅每天都上網關注著這名男主播的一舉一動,每每都能看到有人給其獻花、賞禮物時都能得到男主播的回應。何紅用自己微薄的收入從平臺上購買了“播幣”,購買一些禮物不時地打賞男主播。
天天打賞只為博男主播一笑
隨著長時間的交往,何紅和這名男主播逐步熟悉起來,打賞的次數也越來越多,購買禮物的錢款也越來越不夠了。何紅便不時地從單位賬戶里轉錢到自己賬戶救急,等發工資后再還回去。
每次在網上互動,何紅總是控制不住打賞男主播。每次得到男主播的格外關注和問候,何紅都特別高興,一高興就送禮物給男主播。大把大把地打賞送禮物,何紅成為這名男主播忠實的網友。男主播特意從長春趕到沈陽見何紅,兩人在一起相處了兩天。
從最開始的鮮花到最后價值數千元的網絡別墅、游艇,何紅每次打賞都會得到網友的叫好稱贊,何紅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滿足。
然而,購買這些貴重的禮物單靠何紅的收入是遠遠不夠的,何紅一次次將手伸向了公司賬戶。從最開始的轉賬幾百元到幾千元,最后發展到轉賬幾萬、幾十萬。
家里為還錢賣房賣地
經審理查明,從2015年9月到2016年3月短短半年時間里,何紅先后從公司賬戶里轉走了131.9萬余元,用于購買“唱吧”的“播幣”打賞給她所喜歡的男主播。
高達上百萬的錢款被挪用,何紅偷偷告訴了父母。父母只好賣房賣地、四處借錢幫著何紅填補巨大窟窿。無奈還是有17萬余元還不上。
2016年3月,何紅親屬無意中發現公司賬戶錢款莫名丟失,當時并沒有懷疑何紅,就到公安機關報了警。警方調查期間,何紅害怕離開單位躲藏了起來。
當得知錢款被何紅偷著挪用了,親屬后悔想撤案但已經晚了。因為何紅挪用的17萬余元已經超過三個月未還,已經構成挪用資金罪了。2016年4月1日,何紅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發后,何紅父母借了17萬余元還給了親屬,取得了親屬們的諒解。
法院判刑:挪用資金獲刑8個月
眼睜睜看著132萬元就這么給了男主播,何紅父母心有不甘,想報警但又發現無法立案。因為何紅已經成年,并且打賞給男主播的錢款都是其主動的,沒有證據證明男主播存在欺騙行為,所以無法追究男主播的責任。
隨后,何紅父母特意趕到長春找到了這名男主播。男主播早已用何紅打賞的禮物變現,購買了一輛數十萬元的豪車。說起何紅犯罪的事兒,男主播表示同情,并答應愿意退還部分錢款。
近日,鐵西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何紅沒有看到男主播的身影,意識到網絡的那段情感并非真愛,為自己的違法犯罪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鐵西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何紅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其行為已構成挪用資金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法官建議:為打賞者出臺緩沖期措施
鐵西區人民法院刑庭主審法官黃雪梅表示,近年來,因打賞網絡主播而發生的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時有發生,已經成為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因為這種打賞多數屬于自愿的民事行為,所以無法追究主播的責任。
黃雪梅表示,如果打賞者是未成年人,他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通過法律做無效認定。從法律角度來講,未成年人未經父母許可所進行的大額消費是可以追回的,但在現實中還存在一定困難。
黃雪梅提醒廣大青年男女,千萬不要沉迷于網絡,不要輕信網友。特別是未成年男女,更應格外注意防范。同時,家長應加強對孩子的監管,加強對未成年人金錢管理,比如大額錢財、銀行卡密碼、微信支付密碼等,盡量不給孩子掌控的機會。
此外,黃雪梅建議相關部門,能否出臺像打擊電信詐騙轉賬24小時到賬這樣的措施,給打賞者一個類似的后悔緩沖機制。
來源:遼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