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晚上10時34分,王丹借得同事一部手機,來到東西湖區將軍三路一家夜宵攤點前,撥打110報警。電話中王丹聲稱手機及黃金項鏈被2名男子于半小時前從背后“搶走”。將軍路街派出所刑偵民警李昌遐、賈雨等人接到報案后,立即與分局刑偵大隊增援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勘查和調查走訪,并調取案發地及周邊治安視頻資料進行追蹤。
3月14日凌晨2時許,專班民警經過3個多小時走訪案發地及周邊群眾,均未發現有群眾反映有人被搶劫的警情。民警繼續調取案發地及案發時段的治安視頻資料時,也未發現王丹有被搶劫手機及黃金項鏈等財物的視頻畫面。民警感到這起“搶劫”案件很蹊蹺,于是決定找報案人王丹進一步核實被“搶”財物案件的細節。
3月14日上午,民警將王丹請到派出所觀看案發地及周邊治安視頻資料,王丹這才如實交待了謊報搶劫假警情、搪塞現在男友的違法事實。經民警核查,王丹被“搶”走的價值近3000元手機及價值7000多元的黃金項鏈被其藏匿在服裝廠員工寢室內。
因王丹謊報虛假警情違法,昨天,武漢市東西湖區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200元的治安處罰。王丹對自己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釀出的惡果后悔不迭。(記者姚傳龍 通訊員丁其剛 丁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