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鼓研 李自慶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丁晟
2月13日下午,南京某銀行的相關法務人員匆匆地趕到法院進行申請訴前保全,要求凍結東臺市某公司的銀行賬戶,保全標的為9900萬元。法院受理申請后,即作出書面裁定: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名下價值9900萬元以內的財產及不動產。
通過查控系統搜索到該單位相關財產線索后,次日,賀偉、項軍兩名執行法官即趕往東臺市的數家銀行。當天上午10點,執行法官來到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東臺市支行,出示了執行公務證件及相關法律文書后,經查實,當時該賬戶內有存款5589.5萬元。法官隨即要求柜員將該賬戶凍結。很快,多名銀行工作人員同時來到經辦柜員旁,他們有的在了解被凍結賬戶單位,有的在打電話,法官見此即警告這些人不可對外泄露凍結信息。
“法院依法凍結,無須請示領導,請你們立即辦理凍結!”見柜員遲遲未予辦理,執行法官催促道。約五十分鐘后,這位經辦柜員才告知法官,凍結手續已辦好,但目前已凍結的資金只有89.5萬元,另5500萬元已被賬戶設立單位轉走。對方告知,賬戶資金是當日上午10點12分零1秒被轉走的。按該時間推算,也就是兩名法官在柜臺前守候十幾分鐘后錢才被轉走的。
5500萬巨款當著法官的面被轉走了?正當執行法官疑惑時,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從柜臺里遞出一張紙條,紙條上寫有一個賬號,并沒有寫開戶名:“錢在這個賬號上,資金目前是安全的,你們把這個賬號記在凍結協助執行通知書上。”法官當即將賬號抄下遞給柜員。柜員當即辦好了對所給賬號內6000余萬元的資金凍結手續。但兩名法官拿到銀行出具的回執后發現,法院要凍結的單位與銀行要添加賬戶的單位根本不符。對此,銀行方面解釋說:這兩個賬號屬同一個單位。
為弄清裁定要凍結的賬戶內資金轉款情況,3月10日,南京市鼓樓法院兩名執行員再次走進江南農村商業銀行東臺市支行調查核實情況。銀行打印出了當時的轉款明細,但事發時段的監控錄像暫時未能調出。該銀行副行長趙某承認,因為工作人員不熟悉業務,工作中存在失誤行為,應承擔一定的責任。并表示資金目前是安全的,只要法院另補一份裁定書,被凍結賬號即可解凍?,F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南京某銀行與東臺某公司的債務危機在賬戶被凍結后,已自行和解。
江蘇諾法律師事務所王斌律師表示,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能夠證明這家銀行的工作人員確實是惡意拖拉,甚至對外泄露凍結信息,那么,因為工作人員的行為系職務行為,就應當依法處罰。反之,如果銀行按照正常的業務流程走,花費了50分鐘的時間是客觀造成的,則不應當追究銀行的責任。
針對該起事件,鼓樓法院表示,一定會依照法律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