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鄉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通報,3月11日7時50分左右,新鄉縣六通化工公司發生一起爆炸事故,事故中有一人受傷。爆炸事故發生后,一則“河南新鄉六通化工廠爆炸目前死亡13人”的報道開始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渠道瘋傳。發現該謠言后,我市警方迅速展開調查,經查,該謠言的捏造散布者為延津男子閆某某。閆某某除蓄意編造傳播化工廠爆炸造成群死群傷謠言外,還在其所發信息中惡意配發、拼組其它災難事故圖片,造成恐怖景象,產生了嚴重不良影響。該不實報道發出后,引起了我市相關部門的關注,經過溝通,閆某某刪除了相關報道,并發布了致歉聲明,但由于報道被廣泛轉載,還是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恐慌,造成了惡劣影響。
3月12日,記者在新鄉縣拘留所見到了閆某某。閆某某供職于某網站,對于捏造傳播不實報道的行為,閆某某供認不諱。 閆某某說:“對于這個事情,給廣大人民群眾造成誤解,我深表歉意,希望大家諒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200元以下罰款。目前,閆某某已被新鄉縣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通過這件事,警方再次提醒,網絡并非法外之地。網站、公眾號等網絡媒體經營者都應嚴格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提高對虛假信息的辨別力,對未經查實的事件,切勿輕信并編輯發布,成為虛假信息甚至謠言散播的平臺。我們都應自覺抵制虛假信息,營造一個干凈、健康的網絡輿論環境。
來源:平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