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車主楊先生的遭遇,引起社會關注。今年1月,他的面包車通過年檢并拿到了“綠標”,一個多月后,他駕車行駛到陜西省西安市高陵區時,被當地環保部門的工作人員攔住,稱經過現場檢測,他的車尾氣超標,要求他對車輛進行維修治理,同時罰款200元。為何剛檢測合格,上路就會被查出尾氣不合格呢?媒體對此事曝光后,當地環保局稱,罰錯了!究竟錯在哪了?
“車管所審的車,已經都過了,況且我這才一個多月,你說我超標,我也不知道你這個有沒有資質,設備合格不合格,我也不知道。”楊先生始終搞不明白,既然年檢已經拿到了“綠標”,為啥還會被檢測出尾氣超標?
楊先生介紹說,他2011年買的面包車,目前跑了9萬多公里。今年1月9日,面包車在西安關中機動車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審驗,通過年檢并拿到“綠標”。2月23日,他駕車行駛至高陵區時,被西安市環保局高陵分局工作人員攔住,“人家把我給擋住了,他就說要尾氣檢測,檢測半天,說你這個得交200塊錢罰款,尾氣超標。”
媒體記者在現場看到,楊先生的這輛面包車前擋風玻璃上的“綠標”,核發日期為2017年1月9日,有效期至2018年1月30日,車輛排放標準為國IV。楊先生說,因為對處罰有異議,他決定換一家車輛檢測機構對尾氣復檢。
可沒想到,他連續排隊找了多家檢測站,均遭到拒絕。楊先生稱,這些檢測機構都告訴他,要想復檢,首先得交罰款,然后到修理廠維修,才能進行復檢。對此,楊先生認為,車輛維修后進行復檢,如何證明這中間是誰出的問題?
此外,尾氣不達標,為啥非得車主買單?楊先生也提出質疑:“當時我心里很多疑問,車雖然是我的,但是油品質量是有關部門定的,車合格不合格也是有關部門定的,現在擋住說不合格,我說這次把費用交了,下次被別的地方又抓住了,又咋辦?我加不好的油,又不是在家加油,開黑工廠煉油,你說我油品不合格,油不好賴不到我吧。”
西安當地媒體對楊先生的遭遇進行報道。很快,楊先生接到西安市環保局高陵分局的電話,讓他過去一趟。一位姓趙的負責人告訴他,對他的處罰,罰錯了,“他說的意思是,他們剛招的那個人,對材料不太熟悉,下屬沒有理解透徹。”
當地媒體記者和楊先生一起去高陵分局,趙姓負責人稱,是工作人員對政策理解有偏頗,他們又對處罰指標進行核實,發現處罰適用條款達不到處罰標準。并且向楊先生道歉,收回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當地媒體還報道稱,趙姓負責人向和楊先生隨行的記者透露,“上面給壓任務呢!特別是現在霧霾天氣這么嚴重!”這些上路進行車輛檢測的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上級是否下達過罰款任務?
西安市環保局機動車排氣污染監督監測中心業務科副科長張海煒,在接受中國之聲記者采訪時稱,上級沒有給基層執法人員下達過罰款任務,但也坦承,西安治理霧霾的壓力較大,“沒有罰款任務。霧霾天氣從去年到今年,西安市的情況比較差,形勢比較嚴峻,所以多次啟動應急響應。不管是正常工作日還是節假日,都要求上午下午上路檢,加大查處力度。”
張海煒稱,楊先生遇到的情況,只是執法人員工作疏忽,把相關標準套錯了,之前沒有出現過這樣的情況。涉事的執法人員有上崗執法證件,“我們的工作人員有一定疏忽,在判斷排放標準時,把限制套錯了。國家分的特別細,尤其是面包車,有六座、七座、八座,有些車屬于一類車,有些屬于二類車,一類車和二類車的標準分的特別細。”
張海煒還介紹說,機動車的車況是隨時發生變化的,很難說通過年審領到“綠標”的車輛,過段時間尾氣不會超標,“從技術上說,車輛隨時發生變化,一月份經過檢測,只是說明當時年檢合格了,經過一個多月,路檢檢測超標,這種情況也是有的。”
西安市環保局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他們已經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高陵分局對此也非常重視,整改已經開始,要求上路執法人員重新學習相關標準。
按照西安市環保局的說法,這真的只是一場誤會。但也不少網友質疑,如果此事沒有經過媒體的報道,相關部門是否還會主動糾錯呢?行政處罰,來不得半點馬虎,只有公開公正執法,才能樹立執法者的權威,讓每個人心服口服,把嚴守規則放在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