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自己的“奇葩”經歷,沈培永一臉氣憤,他覺得自己不僅被房地產公司騙了,也落進了天長市國土房產局的“連環套”。
對于沈培永的遭遇,中國青年報曾進行過報道(詳見2016年1月5日《安徽天長市國土房產局被指辦出“一房兩賣”手續》)。一年多過去了,沈培永再次反映,此事沒有任何進展,而且天長市政府工作人員并沒有主動聯系過他。
近日,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來到安徽省天長市,再次追蹤該事件。
土地已被抵押,房產為何還能辦理登記備案?
2011年10月,沈培永購買了安徽天緣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緣公司”)開發建設的凱悅大廈營業房16套、住房10套,耗資近500萬元。天長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以下簡稱“天長市國土房產局”)把房子登記備案在沈培永名下,沈培永付清房款后,房產證卻辦給了別人,錢和房子都“雞飛蛋打”。
沈培永告訴記者,2011年10月26日,他本人去天長市國土房產局辦理了“天長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證明”,辦理過程非常順利,其間沒有工作人員提醒他存在問題。
直到2013年,沈培永才得知,早在2009年5月12日,開發商就已經把房地產的土地證抵押給了個人。
但安徽省滁州市國土房產局的一名呂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土地只能抵押給銀行,不能抵押給個人。
土地被抵押出去了,這片土地上的房產是否還能備案給他人?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來到天長市國土房產局,法制辦主任郭宣彤出面解釋了這一情況。
郭宣彤稱:“抵押不抵押(土地證),與沈培永沒有任何關系。”
“怎么能沒有關系呢?政府就是違規操作了。”沈培永不能接受這種解釋,“土地證不能抵押給個人,他們卻辦理了;不該(再)給我辦理登記備案,他們卻辦理了。”
沈培永認為,如果當時天長市國土房產局不違規操作、為他辦理登記備案,他就不會買這幾套房子,也不至于遭受后續的損失。
已辦理登記備案的房子,為何還能抵押給銀行?
2013年,即沈培永買房后的兩年,他意外得知,自己購買的20多套房子中,有6套已經抵押給了一家銀行。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在安徽省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2月8日作出的(2013)滁民一初字第00090號判決書中確認:“2012年2月22日,天緣公司與案外人安徽天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借款抵押合同,將涉案房屋中的12、13、18、19、20、21號營業房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沈培永感到很奇怪:“這些房子本來就是我的,為什么還能抵押給銀行?”
“就是天長市國土房產局給辦理了抵押登記,之前我在這個部門辦理了登記備案,房子卻又抵押給別人了,這不是違規操作嗎?”沈培永對天長市國土房產局的做法感到不解。
沈培永的煩心事還沒算完。
2014年3月,沈培永從滁州市中院得知,他買的那些房子,政府卻給別人突擊辦理了房產證,而這些人甚至沒有登記備案。
當沈培永為購買的房產辦理登記備案時,他不知道,其中部分房產已經被出售給其他購房戶,且已裝修入住。
記者采訪到這批房子的住戶,對方坦言辦理房產證的過程并不順利,他們進行了上訪。
去年,記者詢問郭宣彤,這些購房戶在無備案的情況下辦理房產證是否合規,郭宣彤承認此舉確屬違規,而且這批房產證也是突擊辦理。郭宣彤說,此舉是因為這些人拿不到房產證而信訪。
但此次接受采訪時,郭宣彤改口稱:“不存在突擊辦理。”
在采訪中,郭宣彤一直閃爍其詞,一會兒承認政府部門存在瑕疵,一會兒又說沒有。至于為何給其他人辦理房產證,郭宣彤給出的理由是:事先已經咨詢了天長本地的律師和法院的工作人員,天長市國土房產局召集了天長市其他部門開會,才決定給他們辦理房產證。
沈培永感覺很委屈:“為什么開一個會就可以違規操作?他們沒有經過登記備案卻能辦理房產證,這不是違規操作嗎?”
在去年的采訪中,有專業人士明確表示,沒有登記備案就給辦理房產證顯然是違法的。
“就像布下了連環套”
“如果知道政府違規操作,我就不會投資,就不會有后續的損失。之后,天長市國土房產局像布下了500萬的‘連環套’,一步步把我的房子搞沒了。”沈培永頗感無奈。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與天長市國土房產局辦公室工作人員溝通,提出要采訪當時經辦人員,他們卻都不愿意接受采訪。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當時該局經辦人員中有登記科和開發辦已有人受到處理。
采訪中,郭宣彤多次表示,如果沈培永認為天長市國土房產局有問題,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沈培永告訴記者:“我也咨詢過很多法律界人士,從實際情況來說,起訴天長市國土房產局和市政府,因為涉及的資金比較大,難度非常大。打贏了,能不能執行還得打上一個問號;打不贏,這事我從此就沒有可以申訴的地方了。”
“我曾經上訪過,可是勞民傷財,自己還年輕,生活還要繼續,不能靠上訪過日子,希望政府能把這件事盡快解決好。”沈培永嘆了一口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