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一入境旅客企圖在行李中攜帶一只活體蜥蜴經拱北口岸入境時被珠海檢驗檢疫部門截獲。據悉,此為拱北口岸首次截獲活體蜥蜴。
據了解,該蜥蜴體長約50厘米,重約2千克,全身覆蓋灰褐色的鱗片并伴有淺色花紋,背脊鱗甲突出,尾部較長。
據該位旅客自述,此蜥蜴購于澳門,已作為寵物飼養一年多,因年假較長,準備帶回內地繼續飼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規定,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都是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如違法攜帶禁止進境物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可依法對其作退回或銷毀處理,并可對其處以最高可達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
因蜥蜴屬禁止攜帶進境物品,且該旅客未辦理相關檢疫審批手續,珠海檢驗檢疫部門的現場工作人員已依法對這只蜥蜴作出退回處理決定。
珠海檢驗檢疫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蜥蜴、蜘蛛等新奇寵物日漸流行,異類寵物經攜帶、郵寄方式在全國各口岸“闖關”被查獲的案例時有發生。這些來自境外的活體動物,來源不明、衛生狀況不清,非法進境不僅存在傳帶未知病菌的潛在風險,有些活體動物還因具有較強的毒性和攻擊性,易對人類造成危害;另一面也可能因放生、逃匿等行為演變為外來入侵物種,對中國農林生產和生態環境造成極大的威脅。
珠海檢驗檢疫局提醒廣大旅客,出入境前要事先了解中國有關動植物檢疫法規,切勿違法攜帶、郵寄禁止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