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南京市公安局借助DNA等技術,成功破獲一起18年前的強奸、殺人案。同時,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對DNA數據不斷比對,突破被害人身份這一關鍵證據,該案順利提起公訴。
1999年2月19日,姜某和翟某從外地到南京找工作,翟某被強奸殺害,姜某被殺害,2人分別被拋尸南京市棲霞區和江寧區。這起案件當時一直未能破獲。
2015年1月,南京公安機關對本市歷年來命案積案重新梳理。針對此案當年保存完好的證物,如當年嫌疑人包裹尸體所用的塑料袋上殘留的血跡、被害人翟某的陰道試紙等,公安機關進行提取,運用DNA數據比對,出具了5份案情相關的鑒定意見并確定杜勝華為本案嫌疑人。
該案件移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時,盡管有嫌疑人供述,但由于死者身份無法確認、嫌疑人作案工具未查獲等直接證據的缺乏,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經過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兩次研究,認定該案證據不符合起訴證據標準。
“案件不能起訴,不能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就是我工作的失職。”該案的承辦人南京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聶廣來說。通過報紙、網絡、DNA數據庫等多渠道嘗試,最終聶廣來會同南京市刑偵局的相關同志帶著兩名被害人的DNA數據等材料找到中央電視臺尋人欄目《等著我》的技術支持公司,通過設定籍貫、失蹤時間、年齡等開展檢索,從獲取的460余條線索中逐一排查,找到一條有價值的線索,最終確認了兩名被害人的身份。
由于在審查起訴階段中檢察員對案件事實、證據的嚴格把關,最終使本案證據充分、犯罪事實清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2016年5月31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杜勝華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作為一名司法工作者,對于任何案件都要嚴格審慎對待。才能夠讓‘亡者歸來’‘真兇再現’的情況不再發生,才能夠把案件辦成鐵案、辦成經得起時間檢驗的案件。”聶廣來說。
2017年1月10日,該案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杜勝華死刑立即執行。被告人、被害人家屬均沒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