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高昂的房價,不少家庭購房可謂傾盡畢生心血,一旦被人蒙騙,造成的損失對整個家庭來說往往難以承受。近幾年,“一房二賣”的情況屢見不鮮,而市民老王更加倒霉,竟然遇到了“一房三賣”。在中介員工和房東聯手的蒙騙下,老王的500多萬元房款血本無歸。近日,法院以合同詐騙罪,一審分別判處房東宛某、中介員工喬某有期徒刑13年和8年。
傾盡家財購房 步入詐騙漩渦
“老王,你看著這房價往上躥的勢頭,咱們也得趕緊行動啊,再過兩年我看更買不起了。”媳婦無意間的一句話,刺痛了老王的神經。多年來,老王不是沒動過買房的念頭,可因為種種原因,老王始終沒能下定決心。近幾年,看著快速上漲的房價,老王的心里更是沒底了。
雖然老王嘴上說晚了,但心里盤算著確實不能再等下去了。經過幾天的考慮,老王把家里的存款仔細盤點了一下。“全算下來,500萬元應該能拿得出來,買個百十來平方米的房子問題不大。”老王看著賬本,終于下決心買房。
2013年11月的一天,老王推開了朝陽區一家中介的大門,員工小喬接待了他。之后幾天,老王陸續由小喬帶著看過幾套房。各方面都還不錯,但總價超出了老王的承受能力。
一天,老王接到了小喬打來的電話。“哥,我手里有套房子,140多平方米,戶型和位置都不錯,總價也符合您的要求,有空我帶你去看看?”老王一聽,和小喬約好時間看房。但讓老王沒想到的是,他走進了一張貪婪的大網。
中介牽線搭橋 為省費用飛單
“小區環境不錯,145平方米的大三居,格局也挺合理。”小喬向老王介紹著房子的優點,句句都說到了他的心坎里。尤其說到總價,老王更是動了心。“你運氣真好,房主著急變現,價格不高。”老王在屋里四處打量了一番后甚是喜歡。
事不宜遲,該出手時就出手。半個月后,在小喬的安排下,老王和房主宛某見了面??吹搅朔慨a證,又與宛某幾番討價還價,最終房屋的價格定為510萬元。
事情進展得似乎一切順利,老王喜笑顏開。促成了這筆生意,小喬開始與老王協商起了中介費的問題。雖然老王知道中介費肯定不低,但當小喬報給老王后,還是嚇了他一跳,老王一共要交15萬元中介費。
“我家里的情況你也知道,15萬元都夠我們裝修了,你看能不能優惠點兒。”小喬稱,這是公司明碼標價收的費用,不能少一分錢。“看老哥也不容易,我就幫你一回。”原來,小喬出的主意是“飛單”。他告訴老王,自己有個姓魏的朋友,通過魏某的中介公司簽協議,只要收5萬元中介費就行。“我好人做到底,你買房這事還是我負責,別的你就甭管了。”小喬說道。
2013年11月25日,老王和房主在魏某的中介公司簽了購房協議,約定老王先支付300萬元首付款。當天,老王還交了4.5萬中介費,魏某告訴老王,剩余的5000元過戶時再交。之后,老王按照約定將首付款分批足額打到了宛某的賬戶上。
幾番推托網簽 中介催結余款
交錢后,老王開始聯系宛某做房屋網簽手續,但宛某總說自己不在北京,在外地忙生意,讓老王再等一陣。老王心里著急又找到小喬。“老哥你別急,你找我朋友先簽一份委托辦理網簽的手續。”老王言聽計從,找到魏某辦了手續,魏某還把房子的鑰匙給了老王,這讓老王的心里稍微放松了些。
不到一個月后,老王突然接到了小喬的電話,讓老王心里咯噔了一下。小喬說,自己在做房屋網簽的時候發現房子已經被別人簽了,因為房主宛某有其他債務糾紛,用房子作抵押做的網簽手續。“不過老哥你放心,這房子沒賣給別人,等房主還了錢,房子還是你的。”在安撫老王的同時,小喬還催他把剩余的房款也結了。
簽署資金監管 私人賬戶收錢
為了讓老王放心,宛某也給老王拿來兩份法院判決書,里面寫有宛某被凍結的資產,以此證明自己有履約能力。雖然對方一再承諾房子沒問題,但老王心里還是有些忐忑。于是老王找到小喬,想讓他幫忙要回300萬元首付款,不買宛某的房子了。但是小喬推托說,“老哥,事情進行到這程度,錢都進人家兜里了,肯定是要不回來了。”同時,小喬讓老王放心,“老哥你放心吧,你把剩下的錢付了,即使有問題打到法院,房子也能判給你。”
小喬隨后提出了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資金監管。小喬告訴老王,他的中介公司能進行資金監管,讓老王把余款放在公司里。老王也覺得可行,就與小喬簽了一份協議,上面還加蓋了公司的合同章。同時,老王又與宛某簽了資金監管協議,約定房屋過戶后再由中介公司把剩余房款支付給宛某。
之后,小喬提供了一個賬戶,并對老王說,“老哥,這是我們公司一個股東的賬戶,你把剩余的210萬元打進這個賬戶,錢就算監管了。”老王覺得白紙黑字簽了合同,還蓋了章,應該沒什么問題,就將余款打進了一個姓盧的人賬戶里。
涉事員工辭職 偽造監管協議
直到2014年4月初,宛某還是沒有給老王辦理過戶手續,此時老王感到不妙,向法院提交了訴訟材料,準備起訴宛某。
法官經過查詢告訴老王,這套房子因為一房多賣被法院查封了。老王此時恍然大悟,但想到還有210萬元的監管資金的他,急忙跑到銀行,查詢盧某賬上的資金情況。銀行查詢后表示,賬戶在2014年5月已經銷戶,所有款項都被取走。
老王徹底蒙了,又找到小喬所在中介公司核實情況,中介的回復更讓老王欲哭無淚。原來,小喬在2014年1月就已離職,老王跟小喬之后簽訂的那份監管協議上的章是偽造的,公司根本就不知道有資金監管這件事,也沒有盧某這個股東。而且宛某的房屋在2013年5月就通過他們賣給一個姓朱的人了。“我們公司已經出售的房屋都會被鎖定,不會再銷售給別人,您被他騙了。”
老王心急如焚,急忙地報了警,警方在2015年11月4日、2016年1月26日分別將宛某、喬某抓獲歸案。
一房竟然三賣 房款用作投資
宛某到案后交代說,2013年5月她因為欠銀行貸款,準備將一套三居室出售。她找了喬某所在的中介,通過中介與朱某簽訂了協議,以445萬元進行出售。“因為當時我著急用錢,他的錢又給得慢,我又把房子掛到了另外一家中介公司。”宛某說,之后一個姓陳的人想要買房,她又在前一個賣房協議沒履行完的情況下與陳某簽訂了協議,并拿到了陳某給的150萬元首付。
“我想給房子網簽時,發現之前那個姓朱的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已經給房子辦了網簽,結果我沒能把這套房子賣出去。”宛某說,因為著急用錢,她又將房子賣給了老王,為此她還偽造了中介公章,甚至連出示給老王的判決書都是假的。“這些錢,我有些用來投資和朋友合作的化妝品了,還有的買了一些原始股。”
構成合同詐騙 二人分別獲刑
喬某早知道老王買的這套房子有問題,但宛某答應事成之后,給喬某30萬元的好處費。就這樣,宛某、喬某二人聯手導演了一場戲,將老王的積蓄全部騙走。
法院認為,宛某在收到老王的300萬元后將錢款用于他處,且在房屋被網簽、查封而無法過戶的情況下,也沒及時與老王解約、還錢。相反,為了讓老王繼續支付210萬元的尾款,宛某單獨或伙同喬某偽造民事裁定書、編造補充協議、私刻公章,并提供虛假的資金監管賬戶和收據,騙取老王的信任。所以,宛某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觀上實施了欺騙的行為,二人的行為均構成合同詐騙罪。最終,法院判決宛某有期徒刑13年,喬某有期徒刑8年,責令二人退賠老王經濟損失510萬元。
案發后,本案中第一個買房人朱某和第二個買房人陳某也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判決被告宛某繼續履行與朱某的購房合同,并支付合同違約金;退還陳某的購房費用,并支付合同違約金。因此盡管第三個買房人老王已入住該房屋,但無法獲得房屋所有權。
對于購房者,法官提醒說,購買二手房時一定要選擇正規中介機構,核實相關中介人員的身份,仔細核查房產之前是否辦理過網簽或者過戶,簽訂購房合同時核對合同條款及落款公章,等房屋辦理過戶后再支付剩余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