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的一天,山陽縣李某林以銀行卡被取款機吞沒為由,向同村的堂兄李某群打電話借錢,李某群說自己身上也沒帶多少錢,李某林說可以網上轉賬,李某林操作了手機幾分鐘之后,說網絡連接信號不好,暫時轉不了。次日,李某林又給李某群打電話借錢,李某群聯系上了自己的朋友王某濤,在李某群的擔保下,王某濤答應借給李某林3600元錢,李某林打了借條并承諾20天之后按時歸還。
兩天后,李某群翻看手機短信時突然發現自己銀行賬戶兩天前向一個陌生賬號轉了1000元錢,去銀行查證,證實了李某林用自己手機轉賬1000元的事實。借錢之后,李某林卻遲遲不提還款的事情,王某濤給李某林打過一次電話,李某林請求他再寬限幾天。等到還款期限的那一天,李某林仍然沒有主動聯系王某濤,而且電話也打不通了。
2016年11月10日下午,李某群和王某濤一同前往李某林老家,剛走到李某林家門口,兩人便聞到一股農藥的味道,李某林走出大門,看了他們兩人一眼之后,便將手中的農藥瓶扔到門前,并且走上前去用腳將瓶子踢到了竹園里。李某群問他還錢的事,李某林便回到西邊的屋子將固定電話設置成免提模式,給兒子和姐姐打電話說自己喝了農藥。
李某群和王某濤在外面聽到后,認為李某林不會為了幾千元債務而去自殺,李某林的妻子王某芳回來后沖進臥室,望著神志不清的丈夫大聲哭喊,并指責門外的李某群逼死了自己的丈夫。李某群和王某濤發現真出事了,便迅速離開了現場。最后,李某林被醫護人員宣告中毒死亡。李某群和王某濤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機關帶走調查,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群和王某濤已被批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