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男童遭杖擊身亡
據了解,李葉蘭曾在五蓮縣某小學任代課教師,1994年前后精神病發作,1995年在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診斷為精神分裂癥偏執型,出院后繼續服藥。2002年左右,李葉蘭被學校清退。去年冬天,李葉蘭受同村學生家長委托,在其家中為8名小學生做課后輔導。
何召友稱,他們家和李葉蘭家相隔很近,兩家中間僅隔兩戶。他兒子今年12歲,上小學六年級,孩子從三年級便送去李葉蘭家中輔導,平常放學后或者周六日就會去李葉蘭家中,讓她幫忙輔導孩子作業,一個月100多元。
何召友表示,案發當天,村里的十幾個孩子和往常一樣在李葉蘭家中輔導作業時,李葉蘭突然鎖上門,用搟面杖朝十幾個孩子打過去。之后,有幾個孩子打開門跑了出去,但還有四五個孩子沒跑出來,被打傷。當時他在外地工作,28日中午接到家人說孩子出事的電話后,急忙往家趕,下午到達五蓮縣醫院時,孩子已經不行了。
兇犯被鑒定為抑郁癥
案發后第二天,五蓮縣人民政府發布對該事件的通報。通報稱,李葉蘭在其家中將委托其照看學習的本村4名孩子用搟面杖打傷。受傷孩子迅速被送往醫院救治,其中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通報還稱,李葉蘭曾任村小學代課教師,2002年11月被清退,據其家人及村民反映其有精神病史。
鑒定結果顯示,李葉蘭為復發性抑郁癥,案發時伴有精神病性癥狀,評定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今年10月,該案曾在日照中院開庭審理,當時死者父親何召友提交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請求追究李葉蘭的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從重處罰,并將李葉蘭丈夫何某列為共同被告,索賠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喪葬費共計89萬余元。
據何召友介紹,在當時的庭審中,針對指控的事實,檢方當庭訊問了李葉蘭,并向法庭出示了搟面杖等物證、抓獲經過等書證,以及現場勘驗、檢查筆錄、鑒定意見等證據。在法庭上,李葉蘭對起訴書指控的事實沒有異議,但辯稱自己主觀上不想殺害被害人,她當庭表示非常后悔,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家屬稱對判決結果不滿
對于昨天的宣判,何召友告訴北青報記者,昨天他并沒有去參加該案宣判,因為沒有人通知他,他也沒有收到判決書,下午5點多的時候,法院電話通知了他判決結果,告訴案件判了,李葉蘭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何召友說他對判決結果不滿意,他希望能判李葉蘭死刑立即執行,“我會去法院問為什么宣判的時候不通知我們家屬,刑事部分我會去找檢察院提出抗訴申請,民事賠償那塊我們也要提出上訴。”
何召友的刑事附帶民事代理律師王新亮表示,他也知道了判決結果,在賠償申請中,他們提出的死亡賠償金是60多萬,精神撫慰金是20萬,但法院最后的判決只是支持了喪葬費的請求,大概是2萬多元, 家屬對該判決結果非常不滿。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