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上高速,醉駕被刑罰8個月后再次醉駕被查,醉駕撞車逃逸途中再次撞車逃逸,以及無證駕駛黑校車超載410%、高速匝道超速翻車……22日,河南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從一年來辦理的1.35萬余起危險駕駛罪案件中,選取了十起典型案例對外公開通報。
案例一:2016年10月15日晚,王某酒后駕駛一輛粵B2EY78轎車沿汝州市城垣路由北向南行駛時,與道路西側停放的一轎車相撞,致該車受損,事故發生后王某駕車逃逸,當晚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司法鑒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3.592mg/100ml。駕駛人王某因危險駕駛罪被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
案例二:2016年2月11日晚,田某駕駛的黑NX4196號牌的機動車與人發生爭執,經司法鑒定田某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67.0mg/100mL。田某因危險駕駛罪被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據悉田某在2015年6月1日就因醉駕被追究危險駕駛罪刑事責任,這是又一次醉駕被查。
案例三:2016年7月5日晚,梁某駕駛豫DP1865號二輪摩托車在舞鋼市付莊路口撞上一輛二輪電動車,事發后梁某駕駛摩托逃逸,逃逸至磚廠路段時,又撞上一拖拉機,再次駕駛摩托逃逸。后交警在醫院急診室找到受傷的梁某。經司法鑒定梁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含量為119.94mg/100ml,梁某構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舞鋼法院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3000元。
案例四:2016年12月16日15時許,開封高速交警在鄭民高速南苑收費站攔截一輛逾期未檢的違法車輛。該車司機在民警攔截過程中不顧發生碰撞危險想要開車離開。民警將其成功攔截后,經查駕駛人還涉嫌酒駕。經司法鑒定杜某抽血測試檢驗最終結果為247.1mg/100ml,因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將面臨刑事責任追究。目前,案件已移交至公安部門進一步處理。
案例五:2016年6月17日18時20分許,信陽光山交警在S338省道巡邏執勤時,發現劉某駕駛的豫S76028中型普通客車形跡可疑,民警立即將該客車攔下,經查該車核載19人,實際載客51人,超員168%。劉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光山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劉某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6000元。
案例六:2016年06月11日22時30分許,何某駕駛云AR2383大型臥鋪客車行駛至蘭南高速許昌段轉京港澳高速匝道(往漯河方向)處時,與匝道隔離墩刮擦后沖出護欄,側翻于邊溝內,造成所載乘客25人受傷。經查,該匝道限速為40公里/小時,路況良好。事發時何某的車速超過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七:2016年5月26日7點36分許,趙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QQ2636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車,載著上蔡縣某幼兒園的學生,在上蔡縣尹趙村附近時被民警查獲。經查:豫QQ2636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車未取得校車牌,該車輛核載7人,實載21人,超員200%。駕駛人趙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依法被上蔡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一個月,罰金2萬元。
案例八:2016年6月20日16時45分左右,南陽西峽交警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為豫RAL739的銀灰色長安面包車形跡可疑,攔停檢查后發現該車坐滿了幼兒園的孩子。執勤民警立即將該車駕駛員控制,并將學生疏導下車。民警發現該車車座全部拆除,放置了6排板凳,核載8人的面包車坐了1名司機、1名老師、還有39名學生,整整坐了41人,超員410%。該案目前正在審查起訴中。
案例九:12月13日下午,一輛豫LL2360面包車沿澧河南河堤由東向西向橋頭駛來,該車司機發現民警后立即倒車,民警迅速上前將其控制。經查,該車核載8人,車上有13名學生和兩名老師,加司機本人共16人,超員100%,涉嫌危險駕駛罪。經訊問,駕駛員劉某,漯河市源匯區大劉鎮灣王村幼兒園園長。12月14日,劉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十:2016年3月16日9時30分許,周口交警在機西高速執勤時發現一輛無牌油罐車,經查,駕駛員張某持有的駕駛證B2仍在實習內,所駕駛油罐車輛截止查獲時一直沒有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及購置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等保險,也沒有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擅自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該車從2015年6月份左右開始違法運輸柴油。張某駕駛的油罐車被查獲時油罐內還余2噸多0號柴油,從車上查獲記賬本上初步合算出通過該車出售了340多噸柴油,時間長、數量大、活動范圍廣、路線不確定,嚴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張某因危險駕駛罪被周口市川匯區法院依法判處拘役二個月,罰金2000元。
據河南高速交警介紹,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實施以來河南交警共辦理危險駕駛罪案件1.35萬余起。今年以來查處醉駕1.2萬余起,客車校車嚴重超員400余起,?;愤\輸9起。
與此同時,河南交警也將在即將到來的圣誕、元旦節日期間,采取異地用警,嚴查酒駕、毒駕、涉牌涉證等交通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