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男子。
司機被打。
21日下午三點,無故毆打的士司機,并叫囂自己犯的案子可判50年的案件一審在江陽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劉東被指控有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綜合被告人劉東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認罪悔罪表現,江陽區法院一審決定,對其依法處罰。被告人劉東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案情回放
男子醉酒乘出租毆打的士司機
今年6月13日凌晨1時許,劉東醉酒后與另外兩人,在瀘州市江陽區一 KTV門口坐上川EL9261出租車。車輛行駛后,坐在副駕駛的劉東叫司機將車隨便開到一個夜宵店,司機追問劉東到哪里,劉東便立即用拳頭毆打司機頭部,隨后又用車上的茶杯再次擊打其頭部,致使司機頭部受傷流血不止(其后經醫院診斷:司機右側顳枕頭皮挫裂傷,頭面部軟組織損傷)。
期間,劉東多次呵斥出租車司機,對其語言威脅如“開快點,起碼要50碼以上”、“如果報案我殺你全家”等,并叫囂自己所犯案件夠判50年。
隨后劉東因涉嫌尋釁滋事在資陽市安岳縣被民警抓獲。
同犯數罪
打人者還涉嫌另一起故意傷害案
縱觀劉東檔案,其犯罪史長達10年,這個1989年生的小伙,2006年開始就多次因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被判刑。
除了2016年毆打的士司機,劉東還涉嫌另一起故意傷害案事實。2015年11月6日,當晚,劉東在瀘州一酒吧與被害人魏某發生言語沖突,心存不滿。當晚,劉東攜帶砍刀到一 KTV大廳找到魏某將其砍傷。
12月,劉東因故意傷害罪被逮捕,2016年2月被變更強制措施位監視居住。正是在這期間,劉東又被指控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對于此次的判決,劉東自稱對酒無法控制,此次被控的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皆是在大量飲酒后、被酒精麻痹所致。雖然承認自己的錯誤,但對于法院的量刑判決,劉東自認為判得過重,“5年過后,就意味著我可能什么也沒有了。”
江陽區法院表示,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該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