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吳某
吳某駕駛的網約車
銀行女工下晚班打網約車遭劫
宋小姐是南京一家銀行的客戶經理,9月26日晚上,加完班后用“易到”打車軟件叫了一輛專車準備回江寧家中。來接的司機是個20多歲的小伙吳某。不過宋小姐發現,
該車是一輛奔騰,車型、車牌號與“易到”軟件上登記的并不一致。
“你這車牌號怎么跟軟件上顯示的不一樣,車型也不對哎?”面對質疑,吳某解釋說,“易到”上登記的那輛車在維修,自己開的是老板的車。宋小姐沒覺得有什么問題,就坐上后排座位。
吳某駕駛的網約車
去往江寧路上,吳某開車走的路線是對的。當開到吉印大道與竹山路路口附近時,吳某突然停車并拿出一把美工刀,威脅宋小姐不要反抗,將錢和銀行卡交出來。面對突發狀況,宋小姐想開門逃跑,可門已被鎖住。在掙扎反抗中,宋小姐兩手被刀片割傷(經法醫鑒定構成輕微傷)。
司機并沒收手,又拿出一把匕首,頂著宋小姐脖子惡狠狠地威脅道:“你再反抗,我就殺了你。”
面對這種情形,宋小姐決定放棄抵抗,
一言不發順從地坐在車上。
吳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塑料扎條將她的手腳捆住,又拿出礦泉水和安眠藥,逼著宋小姐服用下去,并把她的打車軟件服務和手機定位系統關掉,隨后強迫她說出了銀行卡密碼。不知不覺中,宋小姐失去意識,等她醒來時,已經過去七個多小時,車子在一條高速上開,方向正是浙江杭州。
獲取信任后悄悄用微信定位報警
醒來后的宋小姐發現,后排座位的車窗玻璃已被吳某用報紙全部糊上了。為了確保自己安全,劉小姐主動和吳某聊了起來。“你為什么要做這些事?”“我做生意賠了,還借了高利貸,我就要錢,3萬塊就夠了。”見吳某這么“坦誠”,
宋小姐說,你要錢下車從卡里去取就是了,我不會報警的。
已經到了次日上午,高速上并沒有銀行,直到杭州市余杭區境內,吳某下車用宋小姐的支付寶買來早點和藥品,給他和宋小姐處理傷口,然后繼續開。
此后,一路開到天臺縣,宋小姐一路上跟他聊工作和家庭,以求穩住對方確保自身安全。
期間,孫某多次下車用信用卡買煙、套現3 萬多元。到了傍晚吃飯時,吳某把宋小姐鎖在了車上,買面拿回喂給她吃,還買了一瓶紅酒,讓宋小姐陪她喝了起來。
放松警惕的吳某說,我已經拿到了錢,我會放了你。聽說吳某要去見朋友,宋小姐提出想一起去,絕對不會跑,可以說她是女朋友。
這天晚上,宋小姐手機響了起來。因為有了一定信任,吳某將手機交給宋小姐。電話是宋小姐一個客戶打的,說了業務上的事。吳某見她打電話時很配合,也沒把手機拿回去,就開車上了路。
到吳某朋友家,因為不知這個朋友與吳某關系如何,是否同謀,宋小姐沒有貿然求救,而是趁他人不注意,
悄悄發微信給父親和其他好友說自己被綁架了,并把位置發了過去……
浙江警方連夜協查成功解救
當晚8點40分左右,當吳某和朋友正在打牌時,宋小姐的手機突然響了,她一看是臺州當地號碼,估計是親友報警了。因吳某在場,她立即摁掉并慢慢走向門口。感覺不對頭的吳某跟了出來。巧的是,他們幾乎同時兩名民警走了過來。
擔心吳某突然對自己不利,宋小姐當即說,可能是家人看自己沒回家,所以報警了。
面對民警,吳某稱他和宋小姐是朋友,兩人是出來玩的。民警將宋小姐叫到一邊表明身份,并說接到了南京警方傳來的報警信息,是專門來解救她的。
就這樣,吳某被當地警方帶走,此后又被移交給南京警方。
建鄴區辦案檢察官表示,25歲的吳某是安徽人,在南京開了家洗車店,去年9 月買了一輛奔騰車,每月交2000 多元車貸,為減輕壓力兼職做了網約車司機。由于洗車店生意不好,他虧損了30多萬,還借了10多萬高利貸。眼見還款日子就要到了,自己根本拿不出錢來,才鋌而走險的。但他做了認真準備,美工刀、塑料扎條以及糊窗戶的報紙都是提前準備好的。
11月3日,南京建鄴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趙某批準逮捕。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查起訴中。
網約車平臺登記信息全是假的
辦案檢察官表示,這起網約車司機搶劫案非常典型,暴露出當前網約車平臺對于車主身份監管普遍存在的漏洞。吳某在“易到”平臺上登記的車輛信息、車牌號都是假的,但該平臺并沒有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今后,他們將針對這種情形向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
如今,吳某面臨著刑事處罰。檢方對其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三到四年。
關于對宋小姐的民事賠償,專家認為,不光吳某要承擔,作為網約車平臺“易到”也有責任。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蔡慶濤律師認為,網約車平臺“易到”要對宋小姐被劫承擔連帶責任。因為網約車平臺應當強化安全監管,在駕駛員準入、車輛準入等方面必須積極作為,并承擔相應責任,這本身就是公共安全的要求,也符合社會的公平正義。
目前在“網約車”蓬勃發展的同時,安全隱患也如影隨形,必須予以高度重視。網約車平臺對入戶車輛信息要進行核實,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承擔承運人責任,保證運營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權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安全保障義務人有過錯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對于網約車駕駛人侵害乘客合法權益,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民法通則》第130條中規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第87條規定,債權人或者債務人一方人數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享有連帶權利的每個債權人,都有權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負有連帶,義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履行了義務的人,有權要求其他負有連帶義務的人償付他應當承擔的份額。
因此,網約車平臺對被劫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檢察官提醒
辦案檢察官表示,乘坐網約車,安全是最重要的,遇到突發情況,一定要冷靜處置,把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平時坐網約車,要注意下面幾點:
1、遇到約車登記的車牌和前來的車牌不一樣時,不要去坐。
2、上車時不要坐副駕駛,特別是單身女性乘客。選擇司機后面的位子乘坐,如果遇到不良司機,在后面可及時覺察便于應對。
3、上車后,最好立即給親友聯系,將自己乘坐車輛的牌號告知對方,可對那些有犯罪意向的不法分子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從而達到保護自身安全的目的。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