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告:蹇某、徐某、王甲、陳甲、婁某、施某、潘某、王乙。除王乙外均為女性,多人不滿18周歲,其中5人為高中在校女學生,3人為無業人員。
輪流扇耳光要求脫光上衣,拍下視頻上傳群
據法院查明事實,今年2月18日,蹇某、徐某、婁某、陳甲和肖某、陳乙(兩人為學生,未到刑事責任年齡)在市區一酒吧娛樂跳舞。
當日凌晨1點左右,她們因看同在酒吧跳舞的被害人小娟(化名,女,17歲)不順眼,便以小娟摟了徐某男友為由,將小娟拉到酒吧門口樓梯口邊,對小娟輪流扇耳光、用腳踢踹,并強迫小娟脫光上衣,讓她裸體跳舞。
其間,蹇某等人還拍下小娟被打視頻和裸體跳舞視頻,并上傳至她們組建的群。
小娟被毆打和侮辱,前后持續1個多小時。
拘禁酒店用水淋,還要求另一被害人加入毆打
凌晨欺凌了一女生,晚上一幫人又將黑手伸向了另一個女生。
當天晚上10時左右,徐某等人在市區一蛋糕店門口,遇到被害人小婷(化名,女,15歲)。徐某等人以在學校與小婷有過節為由,伙同婁某將小婷強行帶至一酒店房間內。
在酒店房間,蹇某、徐某、婁某、陳甲、施某、肖某等人,分別對小婷以扇耳光、踢肚子等方式進行毆打。
其間,徐某還將小婷帶至衛生間,用掃把敲打小婷頭部,用水淋濕其身體。之后,她們又強迫小婷向施某下跪磕頭道歉。
當晚11時許,她們將小婷帶到一KTV。次日凌晨1時許,蹇某、徐某等人讓陳甲及其男友王乙將小婷帶回酒店房間看管。
接著,蹇某、徐某與婁某、施某、潘某、肖某在KTV門口,以王甲、李某與婁某的“男神”微信聊天為由,將兩人帶至KTV附近,以扇耳光、用腳踹等方式進行毆打,將兩人手機砸掉,把兩人帶至酒店房間。
到酒店后,眾人再次對小婷進行毆打。原本是被害人的王甲在婁某的要求下,也參與毆打小婷。
其間,蹇某、徐某要求小婷脫光上衣,蹇某用手機對小婷的裸體進行拍攝,并將視頻上傳至微信群。
直到2月19日上午9時許,這群人才讓小婷離開。
經法醫鑒定,小婷面部、左肩部及四肢多處皮膚軟組織損傷,該傷勢評定為輕微傷。
為了不再被欺負,被害人加入欺凌團伙
16歲的女生小萍(化名),與蹇某、婁某等人在玩電玩時認識。
今年2月23日凌晨2時許,蹇某、徐某伙同王甲、婁某、陳甲、潘某等人,以小萍與蹇某男友有曖昧為由,將小萍帶至酒店房間內。蹇某、婁某、陳甲、潘某、王甲以扇耳光、用腳踹的方式,對小萍予以毆打。
之后,一伙人又將小萍帶至另一家酒店,由蹇某、徐某、婁某、潘某繼續對小萍毆打,直到凌晨3時30分許,徐某將小萍帶出房間,讓其離開。
經法醫鑒定,小萍眼部、背部、下肢皮膚軟組織損傷,該傷勢被評定為輕微傷。
令人唏噓的是,曾經是被欺凌的被害人王甲,為了不再被欺負,加入了這個徐某等人的“欺凌團伙”,成了施暴者。
警方接到被害人報警,2月25日晚11時30分許,蹇某、婁某被抓獲。之后,徐某等人陸續歸案。
法官告訴你
處于叛逆期的學生家庭關愛缺失入歧途
鹿城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蹇某、徐某、婁某、陳甲結伙以暴力、脅迫的方法聚眾在公共場所侮辱婦女,蹇某、徐某、王甲、王乙、婁某、陳甲、施某、潘某結伙非法拘禁并毆打他人,他們行為已分別構成“強制侮辱婦女罪”、“非法拘禁罪”。蹇某、徐某、婁某、陳甲兩罪并罰。
法院稱,考慮部分被告人具備自首,犯罪時年齡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并結合其各自在此案中所起的作用,一審判處:蹇某有期徒刑6年6個月;徐某有期徒刑5年;婁某有期徒刑4年;陳甲有期徒刑3年6個月;施某、王甲各有期徒刑10個月;潘某有期徒刑9個月;王乙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歸案后,各被告人已表示后悔。在一審判決后,各被告人更加懊悔當初的行為。
法官稱,從此案犯罪參與人員的家庭背景、個人經歷來看,多名被告人均缺乏家庭關愛和教育。這些處在青春叛逆期的少女,因家庭原因,加上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建立微信群,覺得無聊,或看哪個人不順眼,甚至不爽,就在群里說自己無聊要打人,她們的不良心理進一步膨脹,從而更為叛逆。
新聞+
未成年人欺凌事件頻發“女女暴力”占32.5%
12月9日,一篇名為《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的文章在社交媒體上廣泛傳播。文章為北京中關村二小一名學生家長稱自己的孩子遭到同班同學的“霸凌”,抱怨學校方面處理不妥。此事引發各方熱議。
據有關媒體報道,未成年人間的施暴事件在各地屢有發生,而其中的“女生暴力”,在近年來也逐漸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并且施暴措施一般與性、身體侮辱有關。據法制網的調查報告顯示,從性別上看,“女女暴力”占比達32.5%。
在中國,校園暴力的新聞屢屢見諸媒體,但迄今并沒有專門法律對此提供解決規范。一些學校、教師甚至家長對此的看法是:同學之間打打鬧鬧,小矛盾難免,不出大問題就好。
懲戒學生的主觀惡意行為,與充分激發學生的善端,不僅是教育者的責任,也不僅是行政部門的“專項治理”通知所能解決,解決校園暴力,急需法律的系統介入。
來源:都市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