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輛車相撞,結果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私了不成只好報警討說法。結果交警一來,竟發現一方車未年檢還“酒駕”,一方無證駕駛。經河北省赤城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以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易海峰拘役二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今年7月12日13時許,易海峰酒后駕駛其未年檢的轎車,在行駛到赤城縣炮梁鄉大嶺堡村拐彎處時未靠右側,而是逆行駛入車道,與迎面駛來的李某車輛相撞。事故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易海峰與李某下車交流,在事故責任認定上產生了分歧,兩人遂決定報警。結果,交警到現場后發現,易海峰身上有酒氣,李某則是無證駕駛。
經酒精檢測,易海峰血液酒精含量為108mg/100ml。經認定,易海峰酒駕肇事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李某負本次事故的次要責任。